檢廉偵辦北市公燈處貪瀆案 約談公燈處長陳榮興

北檢(陳志賢攝)

臺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偵偵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貪瀆案,因涉案技工到案後供出是受到公燈處長陳榮興的指示行動,臺北地檢署今晚臨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陳榮興,案情向上發展

檢廉調查陽明山國際旅館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但依照公燈處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事後依規定繳清減免的40萬元補償費後,公燈處已設圍籬,但業者卻仍繼續佔用。

今年1月間宋馥華明知旅館業者仍繼續佔用停車土地,卻仍不作爲,甚至宋男派員拆除圍籬,涉嫌圖利業者補償費90萬元。

另外,公燈處技工張家豪及黃銘鴻2人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卻涉嫌於去年間協助4家業者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施作,4家業者先後分別交付賄賂及提供飲宴招待,合計行賄張、黃2人共約10萬元,涉嫌行、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