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再退施工計劃書 遠雄:毫無法理依據
▲臺北市都發局23日再度退回遠雄沒有監造人用印的施工計劃書,對此,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迴應,毫無法理依據。(圖/記者季相儒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大巨蛋復工有困難?臺北市都發局日前退回遠雄的施工計劃書,23日再度退回沒有監造人用印的部分,對此,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這種至高無上的公權力,根本毫無法理依據!」
楊舜欽表示,依據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自治條例15條、21條及建築法63條,並沒有要求起、承、監造人用印,因此施工計劃也不需要起、承、監用印,遠雄營造也是依照法規由承造人及技師籤認,合於規定。
楊舜欽指出,都發局長林洲民在會議中不斷重申:「這是市府的公權力。」但楊舜欽認爲,這種至高無上的公權力,根本毫無法理依據,現場公會代表無法替市府背書,因此遠雄只能遵守高等行政法院作爲復工依據。
遠雄強調,提交施工計劃是依照高等行政法院「兩造本於避免難以復回復之損害共同解決」的意涵來處理,雙方應就施工計劃內容來討論,依照裁定書內容進行施作。楊舜欽說,目前市府既然已經提出抗告,那在法院尚未受理及裁定之前,應就裁定書內容儘快解決公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