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點值保障 無助節制浪費

今年大選前「健保點值保障」成了醫界最強烈的訴求,一些政治人物「信誓旦旦」的給予承諾。選舉結束了,這事件的討論就從拖延轉入膠着。其實政治人物與醫界都瞭解,點值保障每年需要數百億至上千億的經費,在健保體制內,必須相當幅度調高保費與部分負擔,而這將嚴重違反政府長久以來將健保「假保險之名,行福利之實」的基本準則。

經費來源當然也可從多收的稅收與公務預算來支應。然而,當前執政黨如果有多餘的錢,不是用來購買武器,就是補貼攸關全民生活、供電但虧損累累的臺電,或影響人口超過千萬的勞保基金。醫療雖非不重要,但平時只是小衆,不會是政府優先考慮的對象。

在總額框架下,健保資源耗用愈多,點值就愈低,所以保障點值的根本辦法,就是節制資源耗用。但資源耗用可能節制嗎?除了自然因素與昂貴醫材或藥品使支付不斷提高外,可檢討的是一些灰色地帶—或許非一定必要的浪費,而所謂「浪費」就會牽涉到輕重不一的責任問題。

比如說,如今脂肪肝很盛行,大都源於體重過重,且與新陳代謝症候羣及心血管疾病有關。但像脂肪肝,問原因及怎麼處理?若答案是「體重過重」,病人自嘲頻率很高,因爲「責任」回到病人身上,只有病態性肥胖可能需要醫師手術處理。如今很紅的「瘦瘦針」類升糖素胜肽-1(GLP-1)致效劑,並非專家共識的減重處方。減重的兩大原則「少吃」與「多動」,必須由病人自行負責。

體重過重與脂肪肝改善的責任歸屬單純,但有許多病症並非如此。只是無論狀況如何,一個不變的邏輯是:醫師首次接觸病人時所見之狀況,絕非醫師的責任。在此前提下進行診治,若有新狀況發生,顯然檢討的基礎就不一樣。

二○○五年中部某醫院發生醫療糾紛,車禍病人由神經外科醫師搶救,昏迷指數剛來四分,開刀後曾升至八分,但很快又降到五分;家屬轉院處理,並控告原醫院醫師業務過失。地院法官依病歷紀錄,認定醫師未進行腦壓偵測,判決醫師敗訴,並要賠償三千多萬元。

此案纏訟至少十年。病人年輕,後續日子長,所以算出天價賠償金額;後來可能因病人身故,被高院降爲五百萬元,但仍引發極大震撼。因爲車禍致昏迷指數四,若未及時搶救,死亡率很高;雖然病況好轉又變壞,但因素很多,腦壓偵測未必可靠,何況腦壓偵測納入診治指引是此事之後所訂。法官以後來訂定的準則當作先前發生案例的判決依據,且未惦記醫師救命功勞,把大部分(六成)癱瘓、失能責任歸咎於醫師,難怪醫界羣情激憤,但也莫可奈何。

近廿年了,上述事件的直接間接影響,難謂與健保架構日趨脆弱無關。因爲在健保資源耗用中,誰也不能否認,有許多醫療處置是「防禦性」的—擔心引發爭議所做非一定必要的處置。資源使用愈多,點值當然就愈低,但這是醫界自作自受嗎?也未必盡然,因爲醫師在面對糾紛困擾,期待正義彰顯,或珍惜健保,以免點值低落的兩難時,若社會始終未給予足夠的諒解與支援,如何選擇是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