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寵物店禁賣繁殖場動物獲贊聲 寵物公會:臺已超越

臺北市新北市都有多間寵物店能免費認養毛小孩。(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幸福轉運站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2019年起寵物店禁售繁殖場動物,但收容所動物不再此限,這個消息一出也引起臺灣網友關心,究竟臺灣能不能效仿讓更多浪孩有個家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靖霖表示,其實國情環境法律等和臺灣當前的情形都有差距,不過臺灣在寵物店送養浪浪這部分其實超越加州。

其實美國的寵物用品店本來就不能販售寵物,若是想要飼養品種犬需要向合格犬舍接洽,而當地領養動物是需要付費的,而且費用和買賣寵物差不多。公會表示,這條新法是讓收容所有價領養的犬貓多了一條管道,讓過量浪貓浪犬能夠有更多機會,也減少安樂死的撲殺。公會表示,臺灣許多寵物用品店也響應農委會政策,設立「愛心小站」、「愛心櫥窗」等免費愛心認養的服務,「在解決收容所犬貓的努力上,這部分業者其實已經超越加州。」

公會提到,目前在臺灣收容所領養犬隻是不收費用的,但是加州一直以來都是需要付款的,「領養犬貓如果收的價錢和買寵物一樣,當然有助於收容機構提升動物福利,不過就會降低民衆的認養意願。」他們認爲,領養動物要付錢在臺灣可能會有些困難,但將來也可以努力仿效。

公會建議,收容所可以比照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來制定收容規範、領養程序、來源及晶片流向控管等,藉此來提升收容動物的動物福利,也可以結合寵物用品店或其他寵物服務業,增加收容動物的曝光度,「將領養的來源和流程透明及制度化,更能提高民衆付費領養意願,這纔是解決臺灣收容問題的解決之道。」

▼目前臺灣許多收容所都努力在改善環境,例如新北市動保處就配備獸醫院幫助有醫療需求的收容浪孩。(圖/記者歐昶廷攝)

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新聞稿全文(理事長張靖霖提供)近期媒體報導「加州州長傑瑞布朗(Jerry Brown)宣佈2019寵物店(pet store)只能販賣收容所動物」一事,在臺灣引起熱烈討論。

然而事件發展因翻譯字義問題,造成大衆反應對實際事實真相的誤解與落差,引發不少關心寵物業的人心惶惶,希望藉此投稿以正視聽。因爲這不僅是國情、環境、法律的差距,更是人文民族性的不同所致。

首先美國加州原本規定中所稱之寵物店(在臺灣係指的是寵物用品店)本就不能夠有販售寵物的行爲,並且在美國加州的收容所領養動物是有付費機制的(在美國加州領養寵物買賣寵物所需費用差不多)。這一條新法其實是讓原本僅能在收容所有價領養的犬貓多了一處新的領養管道(也就是開放在寵物用品店可以代售),因爲美國加州收容所認養率低且沒放棄「安樂死」制度,並仍開放過量野生犬貓的撲殺。所以在我們臺灣想要參酌學習之處,其實應是在【領養者付費】制度的推行,因爲在臺灣若干寵物用品店們早已響應政府農委會政策,在寵物用品店內設立「愛心小站」「愛心櫥窗」等【免費】愛心認養之服務,所以應是我們業者爲解決收容所流浪犬、貓問題所努力及付出的部分,早己超越美國加州許多。

目前在臺灣的收容犬隻領養,是不收取費用的,與加州實行已久的「有價領養」完全不同。收容犬、貓若用「賣」的,當然有助於收容機構提升動物福利,不過是否會降低民衆的領養意願,可想而知。因此,收容所的動物要實施有價領養一事,在臺灣推動起來可能會有些許困難,但也確實是將來我們可以努力教育仿效的目標。

臺灣現行特定寵物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所有犬、貓買賣行爲均必須經由領有特定寵物登記的合法繁殖或買賣店家(美國加州統稱爲犬舍、貓舍),而寵物用品店(未申請繁殖或買賣證)是不能夠進行犬、貓買賣的。若是買賣或有價領養行爲需要在寵物用品店內進行,則該店也必須申請特定寵物業登記證號,符合基本的動物福利之規範與管理。

收容所的動物比照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來制定收容規範、領養程序、來源及晶片流向控管等,不但能夠提升收容動物的動物福利,也同時可以結合寵物用品店或其他寵物服務業,增加收容動物的曝光度,領養的來源和流程透明及制度化,更能提高民衆付費領養意願,這纔是解決臺灣收容問題的根本方法,當然最終解決之道,還是在源頭問題!杜絕棄養,流浪犬到底是誰產生?如何產生?本會與地方公會均積極配合政府推動動物福祉政策,落實業者遵從特定寵物管理辦法及動物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提升產業的公益形象及強化動物福祉的實施,當然面對國內各地流浪犬貓的問題,本會與全國業者更是願意全力支持農委會政策,並與國內優良動保團體共同策略合作,齊心努力捍衛所有動物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