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富商勒贖案 4嫌遭求重刑
警方偵破嘉義擄人勒贖案追回贖金贓款部分現金。(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柯姓富商遭擄並付贖3000萬元後獲釋,檢方26日將吳婦與盧姓女兒、陳男及張男等4嫌,依擄人勒贖、竊錄非公開活動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建請法院對4嫌處有期徒刑10至20年不等刑期,主嫌李育儒因拒捕遭警方擊斃,另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57歲主嫌李育儒覬覦柯男的豐厚財力,去年12月間夥同吳婦及她的盧姓女兒、張嫌、陳嫌謀畫擄人勒贖。
柯男於元月23日開保時捷名車到嘉義市中興路一家按摩會館消費到24日凌晨,李嫌、陳嫌分持空氣槍、盧婦持刀脅持柯男,並用黑布套頭、束帶捆綁手,強押他進入保時捷,到嘉義縣朴子市一處停車場,盧女開另輛車子尾隨在後,張嫌當天未參與。
李嫌一夥人強奪柯男戴在身上的50多萬元名錶及20多萬元現金,並恫嚇柯男趕快籌付贖金3000萬元,纔將柯男釋放。
李嫌、吳婦、盧女、陳嫌犯案後即開車到高雄市一家汽車旅館分贓,3000萬元贖金分爲4份。後來張嫌要求分配贓款,吳婦及陳嫌各交付20萬元、30萬元。
檢方依擄人勒贖、竊錄非公開活動等罪嫌起訴陳嫌、張嫌、吳婦及盧女等4人,檢方認爲張嫌供詞避重就輕,建請求刑20年,陳男求刑17年,吳婦及盧女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求刑10年。
警方專案小組3月2日在高雄緝捕李嫌,李嫌拒捕被擊斃,警方循線查獲其他共犯並起出制式槍枝2支、空氣槍2支、犯案車輛3輛及贓款1700多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