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停電點蠟燭卻引發大火 91歲夫害妻喪命自己獨活悲憤自責
▲91歲張姓老翁在家裡點蠟燭不慎失火,造成85歲老妻煙嗆傷身亡。(圖爲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臺北市2018年底,91歲張姓老翁看家裡停電,點起蠟燭當照明用,不慎引起火勢,造成85歲的妻子吸入性休克死亡,老翁和同住的外籍看護則獲救,臺北地檢署開庭調查這起過失致死案時,失智又重聽的老翁坦承疏失,對失去老伴悲憤自責,女兒也幫老爸爸求情,檢察官考量高齡老翁還要面對失去至親之痛,3日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老婦被救出後馬上被送醫院急救最後宣告不治。(圖爲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臺北萬芳醫院對面一處5層樓公寓,2018年12月12日凌晨2時許發生火警,20多部消防、救護車趕到,把當時已經沿着窗臺逃到隔壁棟的外籍看護就下,接着進入屋內救出1對被嗆傷的老夫妻,火勢在30分鐘內撲滅,沒有波及鄰居。
不過被救出的老夫妻中,85歲的婦人被救出時已經沒有意識,送醫後因傷勢嚴重,吸入性休克不治,警消調查,該區在當天凌晨有預告要停電施工,91歲張姓老翁因此點燃蠟燭放客廳,作爲照明之用,但不慎引發火勢。
▲大批警消投入30分鐘撲滅因蠟燭引發的火勢。(圖/記者趙永博攝)
老翁得知老伴往生後,悲傷不已,甚至一度認爲是醫院疏失害命,不過他在女兒陪同出庭時,仍坦承使用蠟燭不慎失火,女兒也懇求檢察官,給老爸爸機會,檢察官考量老翁失智、重聽,還要面對失去至親之痛,且高齡91歲,再施以刑罰也沒太大意義,因此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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