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禁師生戀 全教會:別把老師當色狼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媒體報導,教育發文各級學校,要求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禁止「師生戀」;全國教師會31日表示,別把老師都當色狼,教育部應該教育學生,別把尊敬當成愛情,而不是用公文約束

聯合報》以「教部明令禁師生戀」爲題,當31日的頭版頭條新聞,教育部則出示公文,主旨是「建請轉知貴屬學校將刑法第227條有關對未滿14歲及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猥褻罪規定優先納入學校教師聘約,以提醒教師避免觸法。」公文沒有提到「明令禁師生戀」,不過,今年2月修定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則有規定,教師不得與學生髮展有違專業倫理關係,面對師生戀,教育部的態度確實是「不鼓勵」。

教育部長吳清基在受訪時強調,師生間存在不對等權力關係,「你(老師)可以扣他分數、你可以讓他不及格,你可以幫助他獲得很多的利益,所以感情發展變質基本上我們是不鼓勵。」在答覆立委質詢時,吳清基也表示如果發生師生戀,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是一對一的碩、博士生指導老師,老師應停止指導關係,如果是老師教學一對多,學生應主動退出選課,老師也必須主動向學校報告,相關罰則交由各學校制訂。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受訪時則迴應,不要把老師都當色狼,一些學生在成長過程,容易誤把對老師的「尊敬」當成「愛情」,應該教育學生,而不是用公文的方式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