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曾說若全違憲「心中世界會崩壞」 他列合憲條文:民進黨救了他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迴應憲法法庭釋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25日)宣判,國會職權修法大部分內容違憲,即日起失其效力。而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日前接受網紅館長訪問時稱,若憲法法庭宣告全部違憲,「我心中的世界真的會全面崩壞!」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列出修法合憲部分,其中有11條是按照民進黨再修正動議版本通過。蔡也揶揄,黃國昌世界沒崩壞部分還是民進黨救了他。

今釋憲結果出爐,「要求總統至立院國情報告及答詢」、「有關反質詢的所有行政、刑事處罰及移送彈劾」、「國會調查權中有關法人或私人的裁罰」以及「藐視國會罪」等等,大法官認爲牴觸權力分立、責任政治等原則,全都宣告違憲,即日起即失其效力。

而黃國昌日前接受網紅採訪時強調,絕對不可能全部宣告違憲,若全部違憲,「我心中的世界真的會全面崩壞」,黃也表示,要看被用什麼理由宣告違憲,自己不會什麼事都不幹,會繼續修法,「我修到讓你沒有話可以講。」

對此,蔡易餘表示,黃國昌下午還能開記者會看來,他的世界應該還沒全部崩壞,但自己要還原修法歷程一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共計修正43條,其中依照民進黨再修正動議通過者,共12條,包含:第22條(合憲)、第23條(合憲)、第26條(合憲)、第28條(合憲)、第31條(合憲)、第46條之2(第3項部分違憲-未排除法院)、第50條(合憲)、第53條之1(合憲)、第53條之2(合憲)、第53條之3(合憲)、第57條(合憲)、第74條之1(合憲)。

蔡易餘統計,12條只有1條違憲,也就是說,違憲立委就是撰寫法條的黃國昌、翁曉玲再加上召委催促程序的吳宗憲,「世界沒崩壞部分還是民進黨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