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公佈「年度環境金害獎」違規大戶 中油、臺塑上榜
▲綠盟依據裁罰金額及次數列出43家入圍名單,其中17家是上市、上櫃公司。(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下同)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依照環保署2020 年的裁罰紀錄,今(21日)公佈第三屆「年度環境金害獎」的空污、水污違規大戶,共有五家企業,包含中鼎旗下的烏日焚化廠營運公司「倫鼎」,因監測數據造假遭罰2000萬,獲許多永續獎卻有26次違規的「遠東集團」,國際品牌Dell的供應商「金像電子」,及連年上榜得獎的「中油」及「臺塑集團」。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賴偉傑表示,綠盟透明足跡計劃整理1605筆違反《空污法》及2743筆違反《水污法》的裁罰紀錄,分別依據裁罰金額及次數列出43家入圍名單,其中17家是上市、上櫃公司。這些入圍企業中,石化、紡織、廢棄物處理佔違反空污法的一半以上,其餘則是鋼鐵、造紙、玻璃業。違反水污法的則橫跨紡織、造紙、畜牧、食品、電鍍、印刷電路板、化工業。
▲第三屆環境金害獎名單。
賴偉傑提到,綠盟有事先遞送「得獎事由」及邀請函,邀請獲獎企業出席頒獎典禮,說明違規原因、後續改善狀況及未來承諾事項。截至今日,金像電子與倫鼎已與綠盟進行溝通,針對違規情形作出說明,其餘中油、臺塑、遠東則未收到迴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幹庸表示,倫鼎是臺灣最大工程統包公司中鼎工程,專爲營運臺中烏日垃圾焚化爐BOT案而創立的子公司,已承接烏日焚化爐運作17年。2019年遭環保單位發現監測數據造假,以及有長期超標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危害公衆之虞,違規情節重大,開罰空污法上限2000萬。柯幹庸說,倫鼎向綠盟說明,坦承因監測設備異常而調整數據,但並非惡意造假,亦無超標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未來將會加強員工訓練,更謹慎的管理,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入圍水污金額和數次。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指出,國營事業「中油」第三度上榜,且連三年穩坐空污違規次數第一名,金額也僅次於因數據造假,遭開罰最高上限的倫鼎公司。同時,中油也在水污的違規次數榜上有名,而臺塑集團旗下的臺塑、臺塑化,分別因爲空污違規金額與次數入圍。陳震遠直指,中油、臺塑兩個石化龍頭污染問題,經濟部應負起主要責任,輔導中油對設備泄漏、故障造成空污的問題做出徹底檢討,經濟部也是六輕離島工業區的主管機關,應向社會大衆說明,六輕在三年總體檢後,改善的進度爲何?
柯幹庸表示,遠東集團近三年取得30多項企業永續相關獎項,是臺灣集團得獎數第一名。同時積極推動產品符合歐盟藍色標誌標準(bluesign® standard)與國際環保紡織協會(OEKO-TEX®)的認證,但遠東集團作爲國際大廠Nike、adidas供應鏈的一員,在臺灣環境表現,亦須符合品牌商的管理規範與監督,不該發生多次違反環保法規,乃至於火災事故。
▲▼入圍空污次數和金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金像電位於桃園市廢水排放總量管制區內,該管制區是爲了改善農地污染,防止水體重金屬污染加劇而設立,結果金像電不僅2020年排放重金屬超標10倍的廢水,遭開罰658萬;2018年亦曾因重金屬排放超標,遭開罰977萬。金像電跟綠盟說明時坦承疏失及管理不當造成重金屬超標,後續進行許多防制設備改善及員工訓練。
曾虹文認爲,金像電是Dell、Hp等國際品牌的供應商,疫情至今國際訂單需求旺盛,股價也漲四倍,金像電造成的污染,品牌商跟投資人都有責任,呼籲品牌商要負起管理供應鏈的責任,而金像電也有責任對投資人公開違規原因及改善狀況。
綠盟強調,這次公佈的裁處記錄全部來自於環保署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提供的公開資料《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裁處期間是2020/01/01至2020/12/31,政府公開裁處記錄,若有明確訴願結果需排除者,整理資料時都已先行排除,但政府資料更新情況可能快慢不一,一切以政府公開資料爲主。
倫鼎公司聲明,此爲2019年舊案,因裁處書中所述部分違規情節與事實有所落差且有法律適用不符之虞,已依法進行司法救濟程序中。烏日焚化廠營運迄今經環保署及環保局分別不定期抽測查覈結果均符合規定,未有污染事實。
倫鼎強調,此案並非指實際從煙道排出之氯化氫濃度有超過標準值而可能造成環境危害之虞,經深入調查,系因分析儀數據失真,並未造成環境污染,公司已在第一時間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強化SOP及工廠監督管制,公司向來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力行公司全員CSR,期以專業能力善盡環境保護及企業永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