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打「漂綠」亂象 祭八項「硬指標」

爲解決漂綠亂象,環境部26日公佈「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聯合報系資料照

爲防堵漂綠,環境部昨(26)日公佈「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以「減量優先、抵換補充」作爲碳中和精神,無論組織、產品、服務、甚至活動宣告爲碳中和前,應完整揭露盤查、減量、抵換資訊,並遵循八項「硬指標」。

八項必須公開揭露的內容,包括碳中和主體邊界、宣告對應期間;產品與服務種類與數量;設定碳中和路徑與理由;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方式;執行移除量的措施與量化結果;抵換碳排與佔比;碳權抵換詳細資料;碳權註銷情況。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表示,現在不只是產品宣稱碳中和,組織、建物、活動都會看到以碳中和爲廣告,這份指引主要是希望在宣告碳中和時有應遵循原則,及如何完整揭露資訊。

宣告碳中和指引三大原則,包括適用於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須遵循核心階段原則,也就是排放量盤查、減量、抵換;應有完整具體且正確的公開資訊支持。

宣告碳中和前,企業應完整揭露盤查、減量、抵換資訊,施文真強調,「不是買了碳權就是碳中和」。盤查部分,應有完整碳盤查;減量部分,應設定短至長期減碳路徑,證明已盡力減少排放;抵換部分,要確保品質,宣告碳中和時只能使用近五年碳權,且必須要在一年內完成抵銷。

舉例來說,當業者宣佈某新款智慧型手機爲碳中和產品,就必須完整界定是「首批」產品或「所有產品」爲碳中和,若爲「所有產品」時,從開始生產到停產這段期間,都必須公開揭露符合碳中和的證據。

環境部表示,民衆針對違反碳中和指引的商品,可向公平會或消保機關申訴,這份指引可作爲查處是否符合廣告不實之參考。

舉例來說,當產品在廣告時謊稱碳中和,遭民衆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將會參考環境部的指引審查,若查到不合規定時,就可以依法裁處5萬至2,5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