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陳伯謙被求處死刑 律師黃致豪不願多談
華山大草原分屍命案,臺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將嫌犯陳伯謙依《刑法》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竊盜罪、毀壞屍體罪,以及遺棄屍體罪,4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官求處最嚴厲之刑。對此,《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給陳的辯護律師黃致豪,他則回覆不願意受訪,隨即掛掉電話。
黃致豪近年來屢次擔任社會重大殺人事件的辯護律師,包括在捷運奪4命的鄭捷、小燈泡事件中的王景玉,以及華山分屍案的陳伯謙,屢屢被外界質疑專爲「壞人」發聲,但他依然堅持自己的看法,甚至曾在受訪時表示,他只看被告需不需要律師,不會看對方的刑責重不重大。今日陳柏謙被以4罪起訴,還被求處死刑,他接到記者電話後,立刻回答「我不願意接受訪問」,選擇不多作迴應,隨後立刻掛斷電話。
5月31日下午4點多,陳伯謙與朋友、死者在「野居草堂」內喝酒聊天,直到6月1日凌晨12點多;凌晨4點多,見到醉到不省人事的死者,竟脫去自己和死者衣物,強制性侵得逞。期間,死者雖然有醒來反抗,但被陳徒手掐住脖子直到沒有氣息。
陳伯謙除了強制發生性行爲之外,將女方勒斃後,還割除死者的左半邊乳房及下陰部,放在住家陽臺一個紙箱內。事後,竟還持續再草堂教學,對家屬及搜救犬進入尋找時,甚至能冷靜面對,還假裝熱心協尋。檢方認爲,陳毫無悔意,甚至尚未對死者家屬民事賠償,因此依法起訴並求處最嚴厲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