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衛生局稽查飲冰品 檢驗發現1飲料腸桿菌超標開罰

花蓮縣衛生局稽查飲品販售業者,抽驗44件飲冰品及配料,發現其中1件飲料腸桿菌科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炎炎夏日,讓人忍不住想買飲料解渴,不過食安問題常被忽略。花蓮縣衛生局稽查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冰品店等共18家飲品販售業者,並抽驗44件飲冰品及配料,發現其中1件飲料腸桿菌科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還有飲料未依法標示,同裁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爲保障民衆夏季飲食安全,在18家飲品店家中,抽驗44件飲冰品及配料,檢驗沙門氏桿菌、腸桿菌科等微生物、咖啡因、總糖量及總熱量等共95項次。檢驗結果其中1件飲料,經複驗後腸桿菌科檢驗結果仍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罰鍰。

另家業者現場飲料未依法標示,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過該店總部在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查辦,裁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夏季天氣炎熱,溫度過高,容易造成微生物孳生,衛生指標菌是作爲監測飲冰品及食品衛生的標準。呼籲飲冰品業者應自主管理,包括現場環境器具衛生定期清潔消毒、注意冰箱溫度、做好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作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注意手部消毒、定期體檢等,以保障食品安全。

另外,連鎖飲料店、超商或速食業者除標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外,也要標示茶葉原料原產地、咖啡原料原產地及咖啡因含量,並注意果蔬汁飲料品名標示,供消費者選購。

衛生局表示,將持續稽查市售飲冰品的抽驗,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民衆如對食品有疑慮或發現可疑的違規食品,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查詢,或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