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農災列現金救助低利貸款區 9/29起開放補助申請
中臺梅姬颱風過境造成花蓮縣農業災害,經行政院農業委員105年9月28日正式公告臺灣全區爲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區域,自9月29日起至10月11日下班時間止(依各鄉鎮公巿所下班時間而異),受理農友申請。縣府農業處呼籲農友注意受理日期時間,及時前往各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逾期將不予受理。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截至105年9月29日下午四時統計資料,花蓮縣農業災損面積累計約664公頃,農作物災損金額累計約爲5,100萬餘元,以二期水稻(倒伏、浸水)、香蕉(倒伏)、短期葉菜類爲主要受損作物,惟颱風過後陸續之災情仍需持續觀察。 此外,根據公告資訊,有關辦理現金救助部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二、所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爲限。有關辦理低利貸款部分,貸款利率爲年息1.04%。
農損相關復原重建措施包括因應蘇花公路封閉,實施花東蔬果運輸費用補助、啓動各地專家組成技術服務團、補助溫網室農業設施重建、提供有機質肥料及種苗費補助等;其中,種苗費補助比照尼伯特颱風針對受損嚴重果樹輔導重新種植,種苗費最高補助5萬元(包括香蕉、木瓜、檸檬、番石榴,各種作物補助不同),相關申請補助可逕洽各鄉鎮市農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