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14鄉鎮水災農損「現金救助」辦法出爐 6/9前要申請
5月梅雨鋒面自5月22日起影響全臺,並持續降下豪大雨造成中南部農業災損,農委會今(30 日)公告屏東縣東港鎮等14鄉鎮市爲辦理水稻、食用玉米、香瓜等作物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不過,農委會特別提醒農友務必在6月9日前至公所提出申請。
全臺估計農損目前計8454萬元,又以屏東縣損失5009萬元(佔59%)最慘重。農糧署說明,今日農委會公告屏東縣東港鎮等14鄉鎮市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包括屏東巿、九如鄉、竹田鄉、佳冬鄉、東港鎮、枋寮鄉、林邊鄉、長治鄉、南州鄉、崁頂鄉、新埤鄉、新園鄉、萬丹鄉、萬巒鄉等。
農糧署說明,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爲標準,依下列額度標準予以救助:
一、水稻(稻米):每公頃救助1萬8000元。
二、青割玉米(牧草):每公頃救助1萬700元。
三、百香果、香瓜: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
五、甘藍、長豇(菜)豆、南瓜、皇帝豆、胡瓜、苦瓜、茄子、食用玉米、甜椒(彩色甜椒除外)、結球白菜、絲瓜、辣椒、羅勒:每公頃救助3萬6000元。
六、不結球白菜、其他短期葉菜:每公頃救助2萬4000元。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會盡力協助豪雨受災農民,指示受災田區可依稻穀品質狀況處置,尚可收割之稻穀,可售市谷及請領直接給付每公頃1萬3500元,符合災損標準者,可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每公頃1萬8000元。品質尚正常稻穀,可繳公糧正常谷,符合災損標準者,可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每公頃1萬8000元但不可請領直接給付。品質劣化但符合災害谷標準稻穀,繳災害谷6200公斤/公頃(較正常公糧稻穀價格減1元),符合災損標準者,可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每公頃1萬8000元,但不可領直接給付。
農委會提醒,申請從明天5月31日開始,至6月9日,這段期間可以到當地公所提出。會請屏東縣政府及所轄公所,儘速辦理勘查、抽查認定程序送中央審覈撥款,讓受災農民可早日獲得現金救助。另外,爲利加速復耕,除請公所儘速勘查拍照外,農民可以將損害情形及田區位置之背景進行拍照,並標註拍攝日期、地段地號、衛星定位等資訊,並於申請期間向公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