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爲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部署,華東師範大學2021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專業範圍

招生省份和專業範圍見下表(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佈爲準),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1.公費師範專業,招生省份爲:山西、內蒙古、廣西、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招生專業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首選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再選科目要求

漢語言文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英語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歷史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歷史

政治

學前教育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物理學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教育技術

理科

不限

物理

不限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

生物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生物

地理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地理

2.其他專業(不含公費師範專業),招生省份爲: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

招生專業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首選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再選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類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公共管理類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新聞傳播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哲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政治學與行政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政治

馬克思主義理論

文科

政治

歷史

政治

法學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社會學類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教育學類

文科

不限

歷史

不限

心理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不限

物理學類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科

物理

物理

不限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

生物科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生物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

地理信息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地理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生物

生態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物理

化學或生物

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考生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不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爲2021年4月19日-4月25日。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覈,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

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每頁須考生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戶籍學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

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2.各省(區、市)負責審覈考生戶籍、學籍等報名資格條件。

3.學校審覈

學校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公示初審合格名單。

4.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學校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入選人數和科類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在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公佈。

5.填報志願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

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6.高考錄取

學校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

同分處理原則:高考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高考分數;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也按此同分處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

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僞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審覈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所有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爲準。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6.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聯繫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諮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衆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