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連環殺人」懸34年結案!兇嫌性侵8歲童「滿足性慾」 警:他太內向
▲警方曾在稻草人寫下「四肢腐爛而死」,逼兇嫌出面認罪。(圖/翻攝自韓網)
記者羅翊宬/編譯
曾於80至90年代震驚南韓社會的「華城連續性侵殺人案」,警方在懸案34年後終於宣告破案!隨着科學辦案技術進步,警方發現第9起案件證物殘留的DNA與李春在(이춘재)相符,即便公訴時效早於2006年過期,仍再度展開搜查,今(2)日上午於警察廳召開記者會,發表近一年來的搜查結果,宣佈終結搜查。警方表示,李春在爲排解性慾、宣泄生活壓力,於華城案中共殺害14名女性、性侵34名女性,其無法對被害者產生同理心,擁有反社會人格之精神病傾向。
根據《韓聯社》,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廳長裴容珠(배용주)2日在記者會上發表近一年來的搜查結果,並對被警方誣陷而坐20年冤獄的尹城汝(윤성여,音譯)致歉。他表示,隨着科學辦案技術進步,警方去年發現第9起案件證物殘留的DNA,與1994年在清州犯下姦殺小姨子的李春在相符。
▲犯人李春在。(圖/翻攝自나무위키)
在深知自己無法假釋出獄,加上證據確鑿,原本否認做案的李春在數次與犯罪心理分析師會面後,才於去年9月24日對警方坦承犯下14起殺人、34起性侵案。在無警方任何提示下,李春在憑着記憶具體說明每一宗案件的犯案細節,其內容之豐富,除兇嫌與共犯外,其他人無從得知,可信度極高,因此警方認定李春在就是華城案的主犯。
警方指出,李春在1986年1月退伍後開始犯案,其中5起案件證物中直到過了30多年仍能檢測出李春在的DNA,另外9起案件雖尚無測出DNA,但李春在的證詞不僅在做案時間上脈絡吻合,還能充分解釋警方尚無法釐清的犯案細節。
根據分析,李春在的性格內向,難以在日常生活中掌握主導權,在入伍服役時因緣際會感受到成就感,然在退伍後因生活煩悶、無聊,爲重新找回生活中的主導權、排解性慾,纔開始以女性爲犯案對象,在每一次性侵與殺人的過程中仍舊找不回快感,做案的手法更加獵奇、殘忍,且完全感受不到一絲愧疚,明顯具有反社會型人格。
▲李春在爲排解性慾,性侵、殺害女高中生。(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akutaso)
於釜山監獄服刑的李春在,除華城連續殺人性侵案外,更向警方坦承犯下4起殺人案件,其中包括1987年12月殺害水原女高中生、1989年7月華城國小女童失蹤事件、1991年1月殺害清州女高中生、1991年3月殺害清州家庭主婦。
其中,1989年7月於華城郡(市)檯安邑放學途中失蹤的國小金姓女童,遇害時年僅8歲,至今屍體仍未被找出,因此該案被歸類爲失蹤案件,李春在也向警方坦言失蹤的金姓女童,就是被自己殺害的。
根據計算,加上1994年慘死的小姨子,李春在共殺害15人,被害者囊括小學生、女高中生、家庭主婦、甚至高齡老嫗。「華城連續性侵殺人案」曾被知名導演奉俊昊翻拍電影《殺人回憶》,同時也是韓劇《信號Signal》的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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