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產1.2萬片口罩移撥臺南市警察局 衛生局:安全無虞請安心使用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日前移撥1萬2000枚口罩至臺南市警察局,提供員警公務使用,這批口罩安全無虞,請員警安心使用。(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移撥1萬2千枚口罩至臺南市警察局,提供員警公務使用,因製造地點爲大陸湖北省,雖在有效期限內,引起員警疑慮,衛生局9日表示這批口罩安全無虞,請員警安心使用。
衛生局指出,感謝臺南市警察人員於國際疫情嚴峻之時,協助相關社區防疫、檢疫工作;衛生局平時依據疾病管制署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及其計劃,採購個人防護裝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達到中央要求之安全庫存量,品項包含醫用口罩、全身式防護衣、鞋套、發帽、手套等等,並依疾管署要求使用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倉儲管理及溫溼度監控,每年接受疾管署防疫物資-防護裝備查覈,確保防疫物資庫存的品質、數量及安全性。
個人防護裝備可隔離人體之全部或部分,避免遭受潛在危險,爲第一線醫療防疫人員提供妥適防護,確保其執業安全。然而在國際疫情流行期間,個人防護裝備的需求大,衛生局在第一時間爲維持防疫人員的安全及穩定,調度防疫物資,確保臺南市醫療及防疫體系可獲得個人防護裝備的充分供應,提供的防疫物資會檢視產地及效期的安全性,請防疫人員放心。
衛生局再次強調,民衆應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及做好咳嗽禮節,口罩使用時機應着重在「看病、陪病、探病的時候要戴,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戴口罩,有慢性病者外出建議戴口罩」,健康民衆基本上無須戴口罩,請民衆將口罩留給需要的人,如果外出散步、購物、逛街,建議配戴棉布口罩、活性碳口罩等一般防塵口罩,讓資源發揮最大效用。民衆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返國後14天內如出現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後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羣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