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出臺購房補貼“十二條”,補貼可用於衝抵首付款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強鬱文
近日,湖北黃石發佈《關於優惠鼓勵人才購房、新舊住房置換和多孩家庭改善住房的通知》(下稱《通知》),更好滿足新形勢下的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分別從降低購房成本、支持以舊換新、鼓勵團體購房、優化住房信貸政策等4個方面,對不同情況下的購房補貼進行了詳細說明。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降低購房成本
1.實施首套房補貼。通過“東楚優房庫”,購買黃石城區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2萬元購房補貼;購買大冶湖核心區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3萬元購房補貼。
2.支持人才購房。博士研究生(東楚英才卡A卡、正高級職稱)、碩士研究生(東楚英才卡B卡、副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本科生(中級職稱或技師、市技術能手)、大(中)專生(高、中級工),通過“東楚優房庫”,購買黃石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每套6萬元、5萬元、4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購買大冶湖核心區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每套7萬元、6萬元、5萬元、4萬元購房補貼。
3.支持“新黃石人”購房。“新黃石人”通過“東楚優房庫”,購買黃石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3萬元購房補貼;購買大冶湖核心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4萬元購房補貼。
4.滿足多孩家庭購房需求。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且二孩、三孩及以上爲未成年人的家庭,通過“東楚優房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每套2萬元、4萬元購房補貼。
5.給予契稅補貼。購買黃石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50%契稅補貼;購買大冶湖核心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100%契稅補貼。
以上第1款、第2款、第3款購房補貼,每套只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購房補貼可用於衝抵首付款。第4款、第5款多孩家庭購房補貼、契稅補貼可與前3款任意一項疊加。
支持以舊換新
6.鼓勵“以小換大”。出售產權清晰的非自建“舊”房併購買“東楚優房庫”內“新”房,面積大於已售“舊”房的,超面積部分按照300元/㎡給予換房補貼。
7.支持醫院、學校內不動產產權人“新舊置換”。用學校、醫院內老舊住房產權置換“東楚優房庫”內新建商品住房,置換後住房面積大於原有住房的,超面積部分按照400元/㎡給予換房補貼。
第6款、第7款換房補貼,只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換房補貼可用於衝抵購房款。
“降低購房成本”可與支持“以舊換新”疊加。
鼓勵團體購房
8.鼓勵開展團購活動。組織優質房企深入學校、醫院、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區、鄉鎮舉辦供需精準對接會,開展商品住房團購活動,一次性集中團購5套及以上的,團購優惠價格不計入備案價格限制範圍。
優化住房信貸政策
9.優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黃石城區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黃石城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或擁有一套或多套住房但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鼓勵在黃商業銀行執行首套住房信貸政策。
10.優化多孩家庭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我市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認定爲首套住房;在我市購買第三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認定爲第二套住房。
11.鼓勵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根據自願原則,允許新市民、新黃石人、個體工商戶以及新就業形態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在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時,額外予以繳存餘額1%的資金補貼計入個人公積金賬戶;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不再享受資金補貼政策。
12.提高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羣的貸款額度。針對教師、醫務人員、消防員等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人羣,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提高10萬元。如借款人同時符合其他提高貸款額度的政策條件時,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最高貸款額度不得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