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王推夫下樓、摻氰酸鉀害死7童 30多年死刑槍決僅3女性

林於如判死還未執行。(圖/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社會近幾年判決死刑定讞的判決越來越少,真正執行的最近一次,是2016年北捷隨機殺人鄭捷,由當時的法務部羅瑩雪優先簽下了槍決 ,而回顧過去30多年,遭判死定讞的只有2013年「驚世媳婦」殺夫案的林於如,但執行死刑完畢的只有3名女囚,分別是1981年朱瑞真案、1989年陳高連葉,還有1990年的楊麗華案。

臺灣社會近年廢死的風氣漸盛,加上兩公約影響法官判決死刑定讞的判決明顯減少,又以女囚判死定讞的更少,主要因爲女被告犯後態度,容易痛哭下跪懺悔,往往比男被告更易輕判。回顧過去30多年,除了林於如連續殺害母親婆婆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成爲司法史上第4位女死刑犯,在她之前的朱瑞真、陳高連葉和楊麗華都已伏法

當時已婚的朱瑞真和機車行郭姓技工有不倫,被劉姓丈夫發現後,她和郭原先要用老鼠藥毒死,後來劉男決定搬家,杜絕2人聯繫,沒想到2人卻在19080年8月拿三角鐵板重擊頭部,再把他從4樓推下死亡,還製造墜樓假象,1981年4月遭判死刑定讞,同一年執行槍決。

陳高連葉因爲本身罹患子宮無法生育,又忌妒鄰居家庭生活美滿,1985年10月間看到友人氰酸毒魚,遂到屏東枋寮西藥房買了7包工業用的氰酸鉀,摻在糖果鋁箔飲料給附近9名小朋友,其中7人死亡,1989年6月遭判死刑,同年7月槍決。

楊麗華則是因爲積欠李姓女債主500萬元,沒有能力償還,1989年間便把安眠藥加入芭樂汁,將其騙到住處喝下迷昏,再教唆弟弟砍死對方,1990年遭判死刑定讞,同一年執行槍決。

▼林於如年輕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