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輝縣:民事執行監督解決老人煩心事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李蕊 李國華)“俺孩兒的第一筆賠償款4萬塊今天到賬了!孩子生活有了保障,我心裡也踏實了……”日前,河南省輝縣市檢察院檢察官殷海波接到了當事人王小利(化名)父親老王的“喜報”,電話裡,老王不住地感謝。
2015年7月,王小利駕駛摩托車去輝縣市某鄉鎮衛生院上班,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直行的王小利被一輛突然轉彎的貨車撞翻。王小利受傷後,各項醫療費用高達100多萬元。經鑑定,王小利傷殘程度達到三級,除了貨車司機支付的部分賠償款外,其工作所在的衛生院僅在王小利住院期間支付醫療費4萬元。
兒子是在上班途中遭遇意外,按說應該屬於工傷,然而此前衛生院並未給王小利繳納任何保險,申請工傷賠償成了困難。無奈之下,老王將衛生院告上了法庭。經過一審、二審,2019年4月,法院判決衛生院賠付王小利醫療費、護理費、傷殘津貼共計36萬餘元。拿到判決的老王抱着希望左等右等,衛生院卻遲遲不肯履行。
爲了給兒子治病,老王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四處舉債,可還是難以負擔鉅額醫療費用。無奈之下,今年6月,老王來到輝縣市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該院檢察官殷海波調閱查詢案件卷宗,詢問了相關當事人,認爲衛生院的行爲屬於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決,符合受理條件,遂受理該案。
進一步瞭解情況後,殷海波得知,老王家裡還有91歲的老母親,妻子長年患病,唯一的兒子又在車禍中落下殘疾。爲解燃眉之急,輝縣市檢察院幫助王小利申請了司法救助金2萬元。
經過調查覈實,殷海波發現衛生院仍在正常運營,有償還賠償款能力,且法院存在未及時凍結被執行人賬戶的行爲。輝縣市檢察院向該市法院送達檢察建議書,督促法院儘快凍結被執行人(衛生院)賬戶。法院審查後,很快將衛生院的賬戶凍結,並將已經凍結的賬戶款項5萬元及時執行給老王。
爲了進一步促進雙方和解,殷海波一方面深入王小利家中走訪,瞭解訴求,同時與衛生院進行溝通,對其進行普法宣傳。最終,雙方表示願意調解,但在賠償數額和方式上產生了分歧。
10月14日,輝縣市檢察院就該案主持召開公開聽證會,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相關人員以及專家、律師參會。聽證會上,評議員從不同角度發表意見,提出和解建議。最終,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和方式達成一致,同意和解。衛生院將在半年內分期向王小利支付各類賠償共計22萬元,之後按月支付護理費、傷殘津貼,並按照國家規定爲王小利辦理社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