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造成災害損失 可向稅務局申請租稅減免
21年最強梅雨狂襲,可能造成災害損失,新竹市稅務局3日表示,將依查得資料主動現場勘查輔導租稅減免外,並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天災致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一、房屋稅: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申請期限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二、地價稅:因豪雨、颱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得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覈減當期之娛樂稅。
如果您在本市的房屋、土地或汽機車,符合上開地方稅減免標準,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如您仍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撥03-5225161轉213,或新竹市政府服務專線1999將有專人竭誠爲您服務,您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