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風災損失慘重! 高雄稅捐處:申請稅捐減免先拍照存證

高雄淹水災情慘重,圖爲出動抽水機狀況。(民衆提供)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今(25)日提醒颱風災害損失可申請租稅減免,呼籲民衆記得先拍照存證,檢具證明文件再申報減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供)

強臺凱米肆虐高雄,淹水災情慘重,出現水淹民宅、泡水車等狀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今(25)日提醒颱風災害損失可申請租稅減免,呼籲民衆記得先拍照存證,檢具證明文件再申報減免。

高市稅捐處表示,受災情形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本市稅捐處或所屬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項目包括:

一、房屋稅:

(一)如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免徵一年。

(二)如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一年。

(三)淹水受災房屋,其淹水樓層房屋稅免徵一年。

(四)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日後,儘速向房屋坐落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

二、地價稅:

(一)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二)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或所轄各分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

(一)汽車及汽缸總排汽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註銷登記手續者。

(二)汽車及汽缸總排汽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但未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者,其修復期間視爲停駛期間。

(三)有前二項原因者,應檢附:

1.裡辦公處、消防、警察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

2.修車場(保養場)開立之維修發票(收據),並註明入、出場日期,可減徵或申請退還其未使用期間或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四)申請期限爲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

四、娛樂稅:

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向該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覈減當期之娛樂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處網站;另有關 或營業人之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之減免申請,請向所在之國稅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