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何時上路? 地方政府意見仍多

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土計劃法》,地方政府仍有子法、獎懲機制不明確,開發缺乏彈性等疑慮。(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將於明年上路的《國土計劃法》,臺中、南投、新北與苗栗等縣市仍多有疑慮,盼暫緩上路!在審查《國土計劃法》時,南投縣代表指出,縣內多山坡地,盼能檢討國土保育與農業用地變更;新北市則希望相關子法儘速定案,臺中市強調,農業發展地區應全面盤點,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轉軌管制應該明確,且要有彈性。

政府保證農地使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土計劃法》草案,現場包括內政部、農業部、原民會等部會,還有各地官員前來參加與表達意見。由於《國土計劃法》將於明年上路,但因爲各縣市國土分區功能圖尚未交齊,還有對於農業發展用地劃設有疑慮,內政部雖希望如期上路,但藍綠都有立委,還有地方政府則希望展延實施。

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農業發展地區是提供農業生產與產銷設施、價值發展鏈所需設施使用,並發現制農地使用,內政部已經在《國土計劃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已明定農業產、制、儲、銷、休閒農業與農舍等設施,未來均得於農業發展地區使用,無須辦理土地變更。

農業部長陳駿季也說,《國土計劃法》中的農業發展地區,不會增加農業使用管制與犧牲農民權益,農業設施容許規定之興建總面積與興建高度還是維持,沒有限縮的問題。

非都市區開發缺乏規定

但南投縣地政處副處長張惠瓊表示,南投境內山坡地面積約39萬公頃、佔全縣面積約95%,盼重新檢討國土保育區域與農業發展區第3類劃設原則與補貼前,先暫緩實施國土功能分區管制。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主秘謝登武則說,新北的《國土計劃法》有1300多件陳情案,盼能儘速確定非都市區開發許可的轉軌機制,還有若已申請開發案件該如何處理。

「目前的《國土計劃法》缺乏變更與開發原則!」高雄都發局副總工程司薛淵仁表示,雖然高雄的分區圖已經報內政部,但認爲其中還有很多可以調整的地方,包括農業發展用地變更,地方政府農地變建地等事項,希望能比照《都市計劃法》第27條,通盤檢討地方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機制。

無獎勵檢舉機制配套

臺中市都發局局長李正偉則指出,《國土計劃法》尚未完備,會讓權責分工無法明確,且地方自治法令無法配合,且農1轉農2標準限定恐影響農地爭議,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要更有彈性。另外,中央並未制定完整的獎勵檢舉機制配套與法規,因此盼《國土計劃法》延後上路。民進黨立委王美惠直言,《國土計劃法》子法制定緩慢,農民無所適從當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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