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首購屋 最低頭期款降至15%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8日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從限購、信貸、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

中新社報導,其中,在限購政策優化調整方面,支持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購房。通知稱,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能提供購房之日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享受戶籍居民購房待遇,在限購區域分別限購2套和1套住房(120平方公尺及以下)。

在信貸政策優化完善方面,通知稱,對於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自備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取消利率下限。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取消利率下限。

在住房公積金政策方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非本市戶籍職工、異地繳存職工的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均調整爲6個月(含)以上(靈活就業人員不適用)。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允許職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本人繳存的公積金支付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以廣州爲代表的珠三角地區一直是外來人口「孔雀東南飛」的集中地,外來人口創業和買房置業的現象普遍、風氣濃厚。此次,廣州進一步加大了對非戶籍人口購房的扶持,取消限制性規定,政策力度比較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提升了購房者首付款支付能力,也有利於降低貸款買房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