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山元亨地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的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已於2024年5月29日對“保山元亨地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經保山市隆陽區人民檢察院批准,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楊某、楊某浩已被依法逮捕。爲全面查清案件事實,請在保山元亨地產有限公司購買過房產至今尚未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和未報案人員,攜帶相關證據材料,於2024年10月7日前 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說明情況或報案,逾期未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或報案的,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報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購房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2.購房合同、裝修合同及相關協議(如補充協議、退款協議、認購合同等)的原件及複印件。

3.支付房款的轉賬、匯款憑證(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付款的需要提交紙質版交易明細)、POS機刷卡憑證、付款收據等。

聯繫方式:吳警官、於警官 0875-2125516、13508750871、18887557718

地址: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隆陽區遠征路永昌大酒店南側)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2024年09月24日

來源:隆陽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