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它反戰或主戰,2015 迷彩一下

愛文大叔/非遜觀測站

如果說,豹紋(leopard print )是女性服飾不敗的經典花色,迷彩(camouflage),絕對是男性衣櫥裡必備的圖騰

從2012年起,已經吹了至少6季的時尚風!但這股瘋潮,恐怕還有一陣子可旺!迷彩到底有多紅? 戶外用的外套褲子不說,刷毛背心揹包帽子,就連內衣衛生紙都遭它染指,男人愛,不算數,現在就連女性都隨迷彩起舞,你說,它潮不潮?就更別說Christian Dior曾以迷彩來爲高級訂製服Haute Couture上色,實在太酷了!

1980年代,美國總統雷根重視軍隊,全美掀起愛國風,間接帶動了制服(uniform)流行,帶着濃濃軍事味的「迷彩」也趁勢而起,在青少年服飾和打獵族間蔚爲風潮。但迷彩時尚真正的崛起,推波助瀾的不是藍波,而是普普藝術家安迪沃荷(Andy Warhol)。他的自畫像,讓迷彩從藝術圈跨進時界

迷彩這個字源自於18世紀法文camoufler,是僞裝、欺偏的意思。原本用於軍事,在20世紀初的兩次世界大戰裡出現與應用。功能是破壞視覺上的線條,而使得穿上它的物體和環境”融合”,不易被發現。剛開始是用在帳棚上,接着讓傘兵穿。它的色彩鮮明,讓人聯想到戰爭加勒比海沿岸的國家甚至規定,非軍方人員不得穿着迷彩服裝,很難想像吧?但其實最早(80年代)將它穿上身的人,多半是反戰派人士。

對於「迷彩」,多數人都以爲就是花花綠綠的一片,其實種類約有60~70種。但主要應用在服飾或配件上的有三大類:分別是綠色系的U.S.Woodland camo pattern(綠+淺咖啡+黑爲基底,80年代問世)、淺大地色系的Desert camo pattern(淺咖啡色,第一次波灣戰爭裡竄紅)和綠色數位點狀的Universal camo pattern (拜數位印刷技術所賜,2000年後出現)等。都是先由軍事採用,再讓時尚接手應用。

材質和色彩應用,再加上數位點狀的變形使用讓迷彩以更多元的面貌在時尚場合現身。少了戰爭味,多了份流行感。至於該如何穿搭?咱們不上戰場,混搭即可。重要的是,今年一定要迷彩一下!

▲以US Woodland迷彩紋打造的外套

▲用Desert迷彩紋上色的防寒褲

▲拜數位印刷技術之賜,迷彩摩登時尚味更強

頭戴數位迷彩帽,身穿迷彩吊戴短褲臺北小姑娘

▲迷彩無所不在,當紅短靴也一樣可以以此上色

有關愛文大叔:*任報社消費版記者6年。主跑3C電子、運動時尚與餐飲。凡與資本主義「腐敗」面有關的事物,都興趣盎然。認爲時尚不只有流行的趨勢,背後歷史源起,材質科技的應用,和產業管理經營,都是驅動這個行業繼續的動能。爲了讓消費更合理,爲了讓花錢更聰明,豈能不一體視之?

*歷任富豪人生Vintage Luxe特約記者時報週刊、自由時報自由撰稿人 擅長時尚活生行銷。認爲「時尚就是生活,品味需要學習」。鞋子是最愛, 戀鞋成癡; 熱愛運動, 因爲它是舒壓健康的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