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竟是航警局警察! 性侵2女童3年最小才11歲
▲據統計,性侵案件中,逾六成是發生在未成年的青少年身上。(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討厭!怪叔叔警察又來了。」這可能是兩位被性侵的女童心聲,一名14歲、一名才僅僅11歲,被一名航警局男警強制性關係長達3年之久,最後終於受不了這種恐怖的日子,在親戚陪同下報案,揭發這名國家公僕的惡行。
據警方調查,44歲的賴姓嫌犯在航空警察局任職近20年,個性相當孤僻,很少和同事互動,一個人獨來獨往,3年前和妻子離婚後,和有兩名女兒的現任女友同居,或許是看上年輕的肉體,開始趁女友不在時,對兩名女童性侵,先是姐姐,再來連年僅11歲的妹妹也不放過,還以警察身分威脅,至今多次得逞。
幸虧兩名女童勇氣指認,在阿姨陪同下報案,賴嫌剛開始還矢口否認,不過經過調查後,前天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對此,航警局局長王隆表示,全力配合檢方辦案,絕不護短,如查證屬實,將從嚴懲處。
根據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性侵害案件中,逾六成是發生在未成年的青少年身上,且有80%案件加害人與被害人雙方認識。光是今年一至五月,家防中心共接獲279件性侵害案件,其中高達65%是屬於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多是介於12歲至18歲的國高中生。另外加害人爲親屬者有23件,調查顯示,當被害人揭露被性侵的遭遇,往往已發生許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