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死找嘸家屬 里長伴屍5小時

臺南市有里長協助辦理獨居老人後事時,因受限個資法無法聯絡死者家屬,伴屍長達5個小時。市議員吳禹寰17日總質詢自由發言時,要求市府擬定一套SOP處理流程,讓死者能走得安心。(洪榮志攝)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臺南市有里長協助辦理獨居老人後事時,因受限個資法無法聯絡死者家屬,伴屍長達5個小時,遲遲無法將遺體送到殯儀館冰存。市長黃偉哲17日表示,如果有此種狀況可通報警察局或社會局出面協尋家屬;市府民政局也強調,里長、社工、警方及機構負責人都可擔任申請人,通知殯葬管理所先派委運業者接運遺體。

市議員吳禹寰昨天在市議會總質詢自由發言表示,現代社會有不少長者都是獨居,一旦獨居長者孤獨死亡,首先出面協助處裡後事的人,往往都是里長,最近就有一名罹患精神障礙的里民非他殺死在住處,里長因個資法問題無法取得家屬資料,以便通知對方前來處理,遲遲無法將遺體送到殯儀館冰存,在無計可施之下伴屍長達5個小時。

吳禹寰建議,市府應設置專責窗口,並規畫SOP處理流程,提供里長更多資源,才能更靈活協助處理孤獨死的問題。

黃偉哲表示,如果有此種狀況,可通報警察局或社會局協尋家屬,也應該精進SOP流程,並在法定程序作業的前提下,讓一線人員可先將死者送到殯儀館冰櫃後,再儘速通知家屬前來處理。

民政局指出,里長、社工或區公所承辦、警察、養護中心或安養中心負責人等4類一線人員均可擔任申請人,只要檢具相關證件,第一時間通知殯葬所服務中心先派委運業者接運遺體,後續再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家屬。

社會局也說,未來將精進作業程序、建立孤獨死的處理流程,協助無家屬的遺體於公告25日期滿後開立證明、處理喪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