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老孤獨死找不到家屬 里長伴屍5小時!臺南市府公佈SOP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質詢時,要求市府擬定一套SOP處理流程,讓獨老能走得安心。(洪榮志攝)

臺南市獨居老人死亡案例增加,但有里長協助辦理後事時,卻因受限個資法找不到死者家屬,甚至伴屍長達5個小時,無法將遺體先行送到殯儀館冰存。市議員吳禹寰今天(17日)質詢時,要求市府擬定一套SOP處理流程,讓亡者能走得安心。市長黃偉哲迴應說,人命關天,如果有此種狀況,可通報市府警察局或社會局出面協尋家屬。

吳禹寰指出,現代社會有不少長者都是獨居,鑑於生老病死是人生大事,一旦遇到孤獨死亡,首先出面協助處裡後事的人,往往都是里長;但因受限個資法規定,市府不能提供死者的家屬資料,造成有一段時間無法將遺體先行送到殯儀館冰存,建議市府設置專責窗口,並規畫SOP處裡流程,提供里長更多資源,以便能在特殊情況下,更靈活協助處理孤獨死的問題。

市府民政局也說,里長在協助處理非他殺的獨居長者身後事時,如果無法找到親屬確認身分,導致遺體無法送進殯儀館冰櫃時,有4種處理方式可先安置遺體。一是里長發現轄區內里民死亡暫時無法連繋上親屬時,可由里長當申請人,親自攜帶或傳真里長證至殯管所服務中心協助辦理遺體進館事宜,先通知殯管所服務中心派委運業者接運遺體,後續再由里長向區公所通報,由公所處理協尋家屬事宜。

其次,提供弱勢者服務的社工,因列管案件當事人死亡,可由負責該案件的社工或該區公所社會課承辦人員當申請人,親自攜帶或傳真社工證或服務證至殯管所服務中心協助辦理遺體進館事宜,後續再由社工向區公所通報,由死者設籍地區公所處理協尋家屬事宜。

第三,由養護中心、安養中心照顧的無家屬死者,可由該施設負責人當申請人,親自攜帶或委託葬儀業者攜帶該設施設立許可證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至殯管所服務中心協助辦理遺體進館事宜;如果夜間無法立即取得該設施設立許可證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由死者設籍地裡長先行代爲辦理進館。

四、警察辦理的無名屍案件,應由警察當申請人通知殯管所服務中心派委運業者接運遺體,後續再由檢警單位進行無名屍公告偵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