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評|思爾芯被上交所IPO禁入5年 企業應遵循誠信與合規的雙重底線

每經評論員 賈運可

近期,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爾芯)在IPO過程中因財務造假遭到監管嚴厲處罰,再次將企業上市過程中的誠信和合規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其中,6月11日,上交所對思爾芯開出紀律處分,5年內不接受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這是註冊制以來交易所首單對IPO發行人處以5年內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此前,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同時對公司多名時任高管作出處罰。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這一事件不僅暴露了企業在追求資本市場融資時的道德風險,也凸顯了監管機構在註冊制下的信息披露和監管力度的重要性。

首先,企業在申報IPO過程中,不僅要滿足上市標準,還要遵守誠信和法律底線。思爾芯爲了滿足上市條件,虛增2020年的營業收入(1536.72萬元)和利潤(1246.17萬元),試圖通過造假行爲達到上市目的。這種“帶病”申報IPO的行爲,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和透明。監管機構對此類行爲的“零容忍”態度,無疑是對其他企圖通過不正當手段上市的警示。值得注意的是,思爾芯在發現問題後主動撤回了IPO申請,但這並不能逃避責任。正如證監會所強調的那樣,實行註冊制並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任何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企業,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必須一查到底,嚴懲不貸。

其次,思爾芯的造假行爲是證監會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這證明了現場檢查是發現問題的有效手段。思爾芯作爲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被證監會現場檢查發現其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這一案例表明,現場檢查能夠有效揭示隱藏的違法違規行爲。未來,監管機構應進一步提高此類IPO企業的現場檢查比例,通過增加檢查頻次和覆蓋面,加強對申報企業的實地核查,從而更有效地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投資者利益。

此外,中介機構作爲證券市場的“看門人”,在保障信息披露質量方面負有重要責任。思爾芯的會計師事務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未能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並揭示其財務造假行爲,未能起到應有的把關作用。這不僅損害了市場的信任度,也凸顯了中介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爲了有效防範此類事件的發生,監管機構應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嚴格執法,確保其盡職履責。同時,中介機構自身也應提高職業操守和執業質量,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真正履行“看門人”的職責,確保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思爾芯事件爲市場敲響了警鐘。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誠信和法律底線,任何“帶病”申報IPO的企圖都將面臨嚴厲的懲罰。同時,監管機構應加強現場檢查,提高抽查比例,進一步強化市場監督。中介機構則需切實履行職責,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