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央行應正視居住成本對物價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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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近日公佈第三季理監事會議的議事錄,其中最引人注意之處,除了有理事認爲央行第三季應加大升息力道到1碼(0.25個百分點),而非決策結果的半碼,更值得注意的是,央行首度在理事會進行有關房價、房租及物價統計的相關討論。
事實上,依央行內部統計,今年前八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爲3.1%,主因即來自食物類、油料費、耐久性消費品及房租上漲。且由於經常購買的民生必需品價格漲幅較大,讓民衆對物價上漲感受較深。
近幾個月,多項通膨相關指標顯示國內通膨壓力可望趨緩,例如原油現貨價格自高點回降,預期未來續呈緩步下滑;國際商品期貨價格震盪回檔;進口物價、生產者物價指數緩步回降等。但央行也不諱言,影響未來國內物價上漲的壓力,包括外食費、房租等部分服務價格具「易漲難跌」的僵固性。
依央行議事錄,有兩位理事對房價、房租及物價統計提出看法。其中有位理事建議將住房成本反應在CPI;另一位理事指出,聯準會(Fed)主席關注房價持續上漲導致房租上漲,將使通膨隨之升高,並提及歐洲央行(ECB)多年前已考量將自用住宅房價納入其物價指數。
另外有位央行監事表示,主計總處編制臺灣CPI的房租指數權數約佔15%;美國房租的權數則較高,約30%多,且只限都會地區。
上述討論顯示,除了傳統油價、食物等波動,居住問題已成爲影響物價的大宗,但是不論是主計總處編制CPI或央行鍼對穩定物價執行貨幣政策時,可能都還是停留在過往的思維,低估居住成本對物價及民衆消費痛苦指數的影響程度。
目前世界各國中,僅ECB提及應把自用住宅房價上升對物價指數可能帶來的影響納入考量,但迄今尚未正式取代目前物價指數的編制,其他國家物價調查的通則也和臺灣一樣,沒有做房價的調查,只有做房租的調查。然而這不代表目前的物價指數編制合理,政府可以思考的兩點,一是租金上漲對物價的影響是否被低估,二是民衆購置住宅成本上揚,也會反映在消費者對物價的實際感受度。
換言之,要解決民衆對通膨的痛苦感,除了交通、食物之外,房價和租金絕對也是央行必須面對的一部分。而且相較於油價和食物價格可能受國外因素、天氣和匯價波動影響,房價和租金算是政府在平穩物價時最能「操之在我」的一環。
對此,有位央行理事即在議事錄表示,過去以來央行反覆強調抑制房價最有效的工具是租稅政策,部分研究確實也發現如此,但房價是金融穩定最重要的指標之一,這結果並不代表央行可以放任房價持續高漲不管。
至於央行要如何解決房價和租金高漲的問題,目前看來央行理事的態度並不同調,其中一派理事認爲,房價主要是透過選擇性信用管制抑止,且針對的對象是炒房而非剛性需求,利率則用於穩定物價,且各主要國家(如美國、南韓、英國及歐元區等)的升息主要亦是因應高通膨而非房價。
另外一派則認爲,央行若要維持金融穩定,應針對房價變動實施對應政策,南韓央行去年開始持續升息,到現在南韓房價的成長率已大幅下降,但臺灣央行只重視房貸成長與集中度等指標,不重視房價的變動,「這是錯誤的政策」。
平心而論,升息確實是壓抑房市最有效的工具,但在過程中除加重炒作者的成本,也會波及無辜的一般購屋者,甚至進而因房東移轉成本使得租金提高。央行想透過較溫和的手段緩步升息,以免對房貸戶帶來太大的壓力,同時釋出緩步採行緊縮貨幣政策的訊息,打的是安全牌、沒辦法有急效,風險確實也相對可控。
對於央行究竟應急升息或緩升息之爭,其實不論央行決策的半碼,或部分理事提出的1碼,差距並沒有太大。真正應該在意的,不是央行升息的幅度,而是本質上,央行對於房價、房租的上揚和物價,應該更認真思考其間的關聯影響,不宜畫地自限,認爲房價和物價是兩回事,必須採取不同的政策。
就如同醫生治病,如果通膨上揚的背後有很大的原因來自房價和房租,央行就必須提出相應之道,甚至必須思考聯手其他部會如內政部等來解決,而不是僅把房市鎖定在「炒房」一項,獨立於物價之外,最終可能使得貨幣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