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爲政 綠能發展三輸

近年「農地種電」成爲光電主流卻引發不少弊端農委會雖強調加強審覈,但環保團體認爲緩不濟急。圖爲臺南太陽能面板。(臺南市經發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政府推動綠能,要求各部門負擔所需發電量,盼於2025年達成光電20GW(百萬瓩)的政策目標;但缺乏整體規畫卻造成各單位各自爲政,導致爭議頻傳。例如農委會在臺南推動「漁電共生」就衝擊養殖租戶工作權及鳥類生態臺東知本光電也與原住民產生傳統領域衝突

經濟部的光電場「環境社會檢核機制」仍在擬訂中,卻已有多處小規模光電場通過審覈,據農委會統計,已經通過覈准地面型光電場已逾607公頃,審查中的更超過2000公頃。這些場域未經仔細評估是否具生態、農業人文價值就被開發,顯示政府經營光電不僅毫無準備,也沒有具體方針

更大爭議在於,農業部門爲了開發光電竟抑制農業的發展。以漁電共生來說,農委會雖強調「魚塭主須與養殖者是同一人」,如此規定背離傳統養殖業經營方式,很多漁民可能被迫解約,造成工作權流失。農政單位爲發展光電居然向農漁民搶飯碗,實在讓人難以想像

本月初農委會曾召開記者會,強調無論是「漁電共生」或是「農電共生」,都會提高審覈機制,以農爲本。但申請開發的場域早已達一定規模,修訂的規定更不溯及既往,此時農政單位再出來政策宣示,意義不大,連亡羊補牢都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