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挺韓大將鄭東元被控辦餐會賄選 一、二審均判無罪
2022年獲國民黨提名參選高雄市議員第二選區的候選人鄭東元,選前在海鮮餐廳席開19桌辦問政說明會造勢,遭檢舉涉嫌賄選,但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出席者很多並非選區選民,判鄭東元無罪及萬姓、白姓競選幹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採認一審見解,維持鄭等人無罪。
鄭東元爲立法院長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時的挺韓大將,前年地方大選獲得國民黨提名,參選高雄市第二選區(永安區、梓官區、岡山區、橋頭區、彌陀區、湖內區、茄萣區、路竹區)市議員。
前年8月26日傍晚,鄭東元被控利用所屬金蘭兄弟會聚會,在高市茄定區一家海鮮餐廳席開19桌,以「柯志恩市長與市政顧問鄭東元問政說明會」名目造勢。
每桌餐費4500 元,席間有人高喊「鄭東元、凍蒜」、「凍蒜、凍蒜」等口號,鄭男也與助選團隊逐桌拜票,請求選民投票支持,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展開蒐證,鄭東元即萬姓、白姓競選幹部均被橋頭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但橋頭地院審理認爲,當天宴請人數約200人,但實際到場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僅17人,多數非該選區選民,平均每人用餐費用約450元,就一般社會認知,是否因此影響投票行爲難做認定,認定賄選證據不足,判鄭等3人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參與餐敘者,有爲聆聽柯志恩講述市政願景、有應友人邀約前往聚餐、有欲將自己先前繳納的高雄市政顧問團經費用畢而到場,與會原因顯與鄭東元參選造勢活動無關。
合議庭認定檢方上訴所提證據不足,無法使法院達到毫無合理懷疑而得確信爲真實之程度,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判決鄭東元等人無罪。還可上訴。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鄭東元,因餐會涉嫌賄選遭起訴,一二審均獲判無罪。圖/鄭東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