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督察涉貪 檢方聲押獲准
高雄市警察局督察室3線1星孫姓督察遭人檢舉,8年前與色情業者有不當金錢往來,經警政署政風室和高市警督察室配合檢廉偵辦,2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高雄地院認定有滅證串共之虞,下午2時裁準收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孫姓督察遭人檢舉,2013年間與波浪板鐵皮業、越南小吃業者有不當資金往來。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局督察室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到孫姓督察辦公處所、住處搜查,也針對他使用的公務車輛、電腦等詳細搜索,查扣手機、記事本、照片等物品。
據調查,劉姓波浪板鐵皮業者及李姓越南小吃部業者2013年間,曾透過孫姓督察致贈小港分局某派出所加菜金,遭到盧姓、林姓兩名員警拒絕。
檢方查出,孫姓督察2013至2014年間多次要求、收受經營色情營業場所的劉姓業者不法餽贈及招待,作爲包庇、不受警方查緝的對價,認定孫姓督察涉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爲收賄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高雄地院表示,孫姓督察到案前曾接獲其他證人通風報信,更有刪除手機內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的行爲,涉嫌重大,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最後裁定收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高市警局也依規定對其立即報請停職並調整其他職務。
高市警局新任局長劉柏良甫上任,強調對員警違法案一向以不掩飾、不庇縱之態度,果斷處理,依法偵辦,並主動發現查處,將展現整飭警察風紀之決心,要求所有員警潔身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