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超商狼店長猥褻實習生判緩刑 她協尋受害者:讓他付出代價
在高雄連鎖超商當店長的田姓男子,去年暑假期間接連對店裡實習的女建教生伸狼爪,甚至拿手銬將被害人銬在椅子上戲弄、冷凍庫摸乳。田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百萬和解,被法院判處10月徒刑,得緩刑3年。疑似被害人今在網路貼文,協尋其他受害者,呼籲可聯合提告,「因傷害永遠無法抹去」。
在高雄鳳山區擔任連鎖超商店長的田姓男子,去年8月間,趁店裡實習的一名年輕建教女實習生,進到冷凍庫補貨時,跟着進去,隔着衣服撫摸女方腰部,對方閃躲才罷手。
事隔一週後,田男又伸手撫摸被害人的腰間,還藉故按摩揉捏對方脖子後方肩頸;事後被害人轉到另一家田男經營的超商任職,田又再度伸魔掌,不僅摸腰,還調戲對方「別人有胸有屁股,妳都沒有」,語帶調侃後又摸了女方大腿跟屁股。
同年9月間,田男某日拿出手銬,直接將被害人銬在椅子上玩耍,後又將被害人叫進辦公室,指責對方衣服不整,趁幫建教生整理衣服時,伸手摸對方屁股。
田見被害人沒反抗,之後再度尾隨女方進入冷凍庫,拉下對方衣領詢問「我是不是可以摸你的奶奶了」,接着就把手伸進女方內衣,直接摸向對方胸部。
受害女生接連被田男猥褻、騷擾多次,決定不再隱忍,選擇到警局報案揪出田男惡行,高雄地院審理時,田男坦承有在超商內撫摸建教生腰部、胸部等犯行。
法官審理後,考量田男與被害人以100萬元達成和解,並已給付40萬元,其餘和解金按分期支付,審酌田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等罪,判4至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0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田男色店長行爲逃過犯行,今PTT高雄版一名疑爲被害者以「協尋曾在鳳山XX便利商店工作過的女生」貼文,文章開端貼上媒體報導田姓店長獲緩刑的新聞,指她看到這新聞後,有在八卦板發文,因不會轉文,請網友搜尋關鍵字「超商」就能看到了。
原PO貼文指出,想找尋曾經在新富店、海洋店、中崙店的XX超商工作過的女生,「若妳曾經遭遇類似事件,請與我聯絡。原PO說,目前已諮詢律師準備提告,若妳願意站出來,可以聯合提告;若妳不願意也沒有關係,歡迎來信跟我說說,我知道這傷害是永遠無法抹去的。」
原PO貼文表示,站出來是希望找到更多受害的女生,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不希望未來再有任何一個女生受害。
高雄市一名連鎖超商的狼店長田姓男子因猥褻女建教生還用手銬銬人,掏百萬和解獲判10月,得緩刑3年;今疑有被害人網路呼籲其他被害人聯合提告。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