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今年前2月逾500件不禮讓行人 今起罰則加重當心了
高雄科技執法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取締。(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高雄建置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臺灣遭國外媒體稱「行人地獄」,高市警統計今年1、2月共有533件車輛不禮讓行人。交通部日前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今日起大型車、汽車不禮讓行人均加重罰最高3600元罰鍰,而不禮讓視障民衆,更從原本分別處3600、4500元罰鍰,加重至4800、7200元;機車則不變,不禮讓行人及視障民衆,分別處罰鍰1200、2400元罰鍰。
高雄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月至2月止,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違規計有533件,其中包含交通局於左營區博愛二路與裕誠路口及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五福二路口等2處設有科技執法設備,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違規取締50件。
臺灣近期遭外媒稱呼「行人地獄」,交通部洗刷惡名、改善行人環境,24日已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針對大型車、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原分別處罰鍰新臺幣2800、2000元罰鍰,均加重爲3600元罰鍰。
另外大型車、汽車不暫停讓視障民衆者,原分別處4500元3600元罰鍰,加重至7200、4800元;至於機車罰鍰則維持不變,對不暫停讓行人及不暫停讓視障民衆,分別處1200元及2400元罰鍰。
交通大隊指出,高雄市去年行人道路交通事故計發生380件,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多爲用路人未遵守交通安全法令及駕駛未停讓行人所造成。爲此,交通大隊及各分局持續交安宣導,針對行人族羣及駕駛者分析肇因及違規態樣,播放影片及宣導圖卡等,並呼籲用路人培養路權觀念,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