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 最重可免職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無償接受88會館招待,檢評會決議移送懲戒法院。圖/本報資料照片

至於王塗芝部分,檢評會認爲,黃錦秋曾擔任王塗芝上司,二人亦師亦友,王塗芝對黃錦秋十分信任,纔會前往招待所,由於現場出席者均爲檢警人員,導致王塗芝警覺性降低,事後又坦承面對,態度良好,無懲戒必要,報請法務部交付檢審會審議。

檢評會認爲,有檢察官身分的黃錦秋,依智識經驗應可認知「私人招待所」的特殊性質,黃錦秋到場時酒水均已備妥,卻無場所主人出場招呼,又免付費,應可察覺有異而立即離去,難認無瑕疵。

王塗芝2020年1月17日參加警政署政風室尾牙,餐會結束,黃錦秋邀請與會者續攤唱歌,原預定前往中華錢櫃,但當時無包廂,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稱改前往信義區歡唱,王塗芝詢問地點後,將「鬆勤路88號」地址傳送給友人,請友人唱歌結束後至該處接返,當日歡唱無人付費,由「88會館」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