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淮北重磅發佈!

5月22日

淮北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

若干政策措施發佈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因城施策、改革創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羣衆多元化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發放階段性購房消費券

鼓勵進城農民、新市民、青年人來淮購房,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爲準)在淮北市區(相山區、杜集區、烈山區)“房源項目庫”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雙重消費券優惠。本着企業自願參與的原則,由市住建局牽頭建立“房源項目庫”。

發放購房消費券。達成購房意向後可領取一張價值10000元的購房消費券,由開發企業按等額房款予以抵扣,具體實施細則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住建部門制定並落實。

發放購房聯動消費券。在此期間購買“房源項目庫”內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購房合同備案的可享受購房聯動消費券。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00元/套發放,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5000元/套發放,總金額3000萬元,按購房合同備案時間先後順序發放,先購先得、發完爲止。聯動消費券可用於購買汽車、家電、家裝家居、百貨等,使用範圍、方式、期限等具體細則由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制定。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職工家庭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84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60萬元。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來的每月800元調整爲每月1200元。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可全額提取本人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繳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子女購房資金不足的,允許父母自願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子女購房或償還房貸。

三、激活二手房市場活力

深入推進帶押過戶,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加強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支持“以舊換新”,鼓勵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推出“以舊換新”服務,鼓勵國企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盤活改造存量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緩解住房問題。

四、優化購房入學政策

除主城區第一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第三實驗小學、市第二中學、市西園中學等5所學校外,在學區內購買商品住宅的外市戶籍人員子女起始年級入學,家長和子女戶口是否遷至商品住宅地址,本着自願原則,自行決定;對購買商品住宅未能按期交房的業主子女入學,以購房備案合同中房屋交付時間認定。

五、落實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至2025年12月31日,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六、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鼓勵金融機構爲房地產項目和保交樓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白名單”項目應推盡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七、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

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的市、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名下有住房,但未利用貸款購買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也可按首套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八、推動高品質住宅建設

加大低密度、高品質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智慧等高品質住宅,打造未來社區,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住房消費提檔升級。爲高品質住宅的房地產企業可自主確定銷售備案均價,“一房一價”進行公示。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重點區域發展,優化控規導則,調整陽臺、架空層等管理要求。

九、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力度

堅持以需定建、職住平衡,通過政策支持,引導企業建設、對舊房進行改造、收購新建商品住房等多種方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力度,滿足新市民、青年人才等多樣化的住房需求。

十、實行多樣化回遷安置

對城區及工礦區需要拆遷安置的羣衆,可通過購買新建商品房、貨幣化補償等方式進行安置。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項目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可提供存量房屋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原則上不再新建回遷安置房,優先採取市場購買方式安置。推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票”安置,有效擴展房地產需求。

上述政策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此前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其它需制定配套政策的,待配套政策出臺後施行。濉溪縣可參照本措施執行或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政策措施。

來源:淮北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