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銀行亂賣TRF 金管會祭3措施

▲爲防堵銀行亂賣TRF商品金管會祭出3項措施。(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國銀近來銷售人民幣可贖回遠期契約(TRF)引發爭議,金管會除了已重罰永豐銀外預計月底前還會進行第二波懲處,同時,也針對TRF銷售定出控管機制,包含強化銀行內部對新種商品的審查程序、加強對TRF商品的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以及建立聯徵中心查詢機制等3項措施。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明(19)日應邀出席財委會就「金融業務開放與相對應的金融業務管理–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保單與OBU之專案報告」進行報告及備詢

根據金管會呈交的書面報告指出,爲強化對TRF商品的監理,金管會將強化銀行內部對新種商品的審查程序,也就是,提升新種商品審查小組參與成員階層,並就同類型複雜型風險商品於初次銷售前,提報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通過。

其次,將加強對TRF商品的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例如將來該類高風險商品應設有客戶停損退場機制,避免客戶承受無限損失,同時對專業機構投資人以外的專業客戶,銀行應比照一般客戶提供該等客戶中文總約定書、產品說明書、風險預告書、交易確認書等文件

以及建立聯徵中心查詢機制,金管會表示,聯徵中心應儘速建置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核給額度及動支情形查詢機制,強化銀行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