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保險資金炒房 金管會上調不動產風險係數
▲行政院金管會宣佈調整101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計算,其中,不動產風險係數調升爲0.0781,且素地或未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土地,加計成數由現行30%調整爲40%,進一步防堵保險資金炒樓,圖爲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圖/記者蔡怡杼攝)
行政院金管會宣佈調整101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計算,其中,不動產風險係數調升爲0.0781,且素地或未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土地,加計成數由現行30%調整爲40%,進一步防堵保險資金炒樓。
金管會22日召開例行性記者會,宣佈調整101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計算,其中,不動產風險係數由現行的0.0744調整爲0.0781,是日前祭出新8條限制保險投資不動產後,又一新動作。
不過,爲引導保險資金參與公共建設或長期照護產業,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若依保險業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申請覈准,持股未達關係人者,採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係數0.0128;若依保險業申請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報經覈准,持股達關係人定義者,風險係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爲0.3074、非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爲0.2712。
此外,在海外不動產投資方面,陳開元指出,保險業因礙於海外法令無法直接由自己名義持有不動產,而需透過成立特定目的公司(SPV公司)方式間接持有國外不動產者,採國外不動產風險係數0.2575計算。
在股市投資方面,金管會指出,國內外的股票、ETF股票型、股票型共同基金、平衡型共同基金的未實現損益一律以半年平均價,即101年下半年算術平均價格評價,相關風險部位並須同步反映。
最後金管會表示,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且爲關係人發行的股票,由現行從自有資本扣除改採風險係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的風險係數分別爲0.6147及0.6701,非控制從屬關係者,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的風險係數分別爲0.5424及0.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