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6版本 朝野今攻防

爲防短期炒房,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排審「房地合一稅」相關條文修正。圖爲建案示意圖,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房地合一稅修正6大版本比較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將審議《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關於「房地合一稅」相關條文,總計有政院版本、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曾銘宗賴士葆以及民衆黨團與民衆黨立委張其祿等6個版本,預期朝野攻防焦點稅率適用範圍,包含取得時間是否溯及至2016年、正式施行日期等。

自2016年起,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個人依房地持有期間區分適用稅率,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及超過1年未逾2年者,房地出售後,將被課以45%及35%較重稅率。近期房市升溫,財政部發現確實部分地區有不當炒作問題,且實施5年來,實務上發現有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透過股權移轉方式逃漏稅。

5年內課重稅 有共識

財委會待審議的「房地合一稅2.0」方案,除行政院版本,有4位立委包含張其祿、李貴敏、曾銘宗、賴士葆以及民衆黨團各提版本,共計有6個版。對此財政部提2大意見,首先立委與行政院版本的主要差異就是短期使用時間,以及適用的稅率;大部分的版本都認同持有時間在4或5年內交易的房地產應該課以重稅,並且將營利事業納入規範,避免成爲法規漏洞

財政部指出,行政院是參考日本德國等不動產交易課稅規定,將個人適用45%的稅率持有時間訂在2年以內,適用35%的稅率則在2年以上、未逾5年之間,營利事業依照個人持有時間按差別稅率課徵

其次,李貴敏版本中提及,個人如果沒有提示證明文件費用,推計金額上限訂50萬元。財政部表示,推計費用是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實際交易憑證,且稽徵機關未查得的情況之下,纔可以以推估設算作爲費用。

藍籲財政部 拿出膽識

最具爭議的適用時間、實施日期,曾銘宗認爲,政院版已經明確規定適用範圍自2016年取得起算,如果財政部還不能堅持取得時間回溯自2016年算起,「就太沒膽識了!」至於實施日期,當然是愈快愈好,如果修法順利,最快4月底前就可以完成三讀、公佈與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