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民調/受刑人該享醫療人權?81%民衆支持

監獄受刑人醫療權是基本人權,但現況卻是醫護人力吃緊,影響受刑人的醫療權。(圖/周宸記者攝)

記者王淑君/臺北報導

監獄的目的,在於使受刑人悔改向上,得以復歸社會生活。而對於監獄受刑人醫療面的照護,是受刑人的基本人權,亦是國家責無旁貸的責任。但真相卻是,監獄內醫師缺乏,100多名醫護人員負責6萬名以上受刑人之日常醫療,還須兼辦一般行政,其中又以慢性病重病傳染病者居多,醫護人力明顯不足。再加上受刑人的自費治療及保外就醫規定限制多,在在影響受刑人的就醫權。

爲此,《ETNEWS東森新聞雲》進行「獄政改革之受刑人也該享醫療人權?」即時民調調查結果中,80.6%的民衆認爲受刑人的醫療權應該被維護,71.1%認同在監獄內就近設置醫院,由此可看出,對於受刑人的醫療人權,多數民衆不再存有「犯人就是犯人,憑甚麼講人權」的觀念

本次調查共有919份有效樣本男女比例各爲45%、55%,31~40歲佔多數(34.9%),大專大學學歷者爲60.2%。在這次的調查數字中:覺得受刑人應該納入健保有70%;受刑人的保外就醫是其基本人權者約佔54.6%;認爲監獄醫療應轉由衛福部監督管理者有65.9%。

▲《ETNEWS東森新聞雲》針對監獄醫療人權的即時調查中,同意監獄內設置監獄者有71.1%,應該轉由衛福部接手管理者有65.9%。

受刑人因罪入監被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刑罰手段,但監所固然有高牆可阻卻內外交流,卻擋不住病菌。沒有做好受刑人的健康管理,不僅提高醫療支出,更將隨探監者、工作人員的進出,以及受刑人出獄等因素,將風險散播到社會,造成更大災難,而不健康的更生人更難以復歸社會,遑論貢獻社會。

在此次調查中,部分民衆認爲,「受刑人受刑歸受刑,人權歸人權,一碼歸一碼」、「未定罪前人人平等」、「受刑人應保有憲法賦予的人權」、「醫護救治不分人等」,也建議「保外就醫的審覈條件太因人而異了」、「要有專責機構部門處理」、「改善受刑人看醫生所需等待的時間」等,以及「醫療人權要保障,但不希望成爲受刑人逃避刑責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