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解僱機師?他酒測超標卻控華航打壓 法院反認證「飛行前喝酒」判敗訴

傅姓機師酒測值未過遭解僱,他反控華航是爲了打壓工會藉此以儆效尤,但法官判他敗訴。(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韻如/臺北報導

中華航空一名傅姓機師2017年7月11日出勤前酒測未過被解僱,但他不服,並提告主張,華航因不滿他擔任機師工會代理理事長,爲了打壓工會,且此以儆效尤,但華航強調,「酒測零檢出,飛安零容忍」,指出傅男4酒測都超標,他也坦承前一天有喝酒,絕非惡意解僱。臺北地院調查,也發現傅男確實在飛行前11到13小時間有飲酒,認定華航並無違法判傅男敗訴。

傅男提告主張,事發當天,他一早就爆機場報到,並依規定接受快篩酒測,但經過了4次測試酒精濃度皆超標,他立刻要求到醫院進行血液檢測,而結果出爐酒精濃度小於10mg/dL,代表體內並未檢測出酒精,但他事後仍被公司以「依公司規定執行前未通過酒測」爲由解僱。

傅男認爲,過去也曾發生過呼氣事酒測機的誤測案件,但華航卻未對其他機師做出懲處,如今主角換成他,卻直接被解僱,根本是因爲他擔任機師工會幹部,想要藉次打壓工會,纔對他做出懲處。

然而,華航強調,傅男當時坦承自己在飛行前一天的傍晚,有與副機師一同在小吃店聚餐飲酒,且在酒測過程中檢測器沒有故障或失誤的異常情形,當天更有多名機師以同樣酒測器受測皆正常,儀器有依規定定期受檢,絕對沒有問題

此外,該機師是在被測出酒測的隔天當選機師工會理事長,但懲處方式是依華航老早訂好的內部規定進行,0.01毫克以下記大過,超過0.1毫克就是解僱,且任何普世價值都不允許帶着醉意開車,何況是開飛機,華航的懲處絕對與工會身分無關。

臺北地院審理時,勘驗小吃店監視器,也發現傅男確實有在飛行前的11到13小時飲酒,華航以往也曾針對酒測超標的機師送交人評會,並且解僱的案例,認爲華航此次解僱傅男應是照慣例執行,且傅男事後也提不出華航刻意打壓工會幹部的證據,因此認定華航是合法解僱,判傅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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