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5年三度外遇生下2兒1女 夫獄中綠到發亮:孩子都是小王的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老婆所生的3名子女竟然都不是自己的?桃園市余姓女子婚後與童姓男子發生婚外情生下兒子之後被法院判刑,但她一點也沒有感到後悔,還相繼偷吃另外兩名男子並分別生下1男1女。餘女丈夫獄中收到女兒的出生登記通知,這才知道自己被戴上第三頂綠帽,氣得提告通姦

餘女與丈夫在2008年結婚,2011年就劈腿童男並生下大兒子,隔年被法官判刑2個月定讞,但她還是沒有改進,仍在明知第二位「小王」已婚的份上再次出軌,2014年生下二兒子;事情到這邊還沒有結束,她在丈夫因爲強盜案入獄之後又與邱男偷情,進而生下小女兒

▲餘女第一次外遇被判刑,接着又連續與另外兩名男子發生婚外情,讓丈夫綠光罩頂。(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原先戴着兩頂綠帽的丈夫於2014年10月入獄服刑,2016年8月卻接到戶政事務所寄來的「新生子女約定姓氏暨出生登記」通知書,這才知道老婆又外遇了,氣得向警方報案並堅持提告通姦。

對此,餘女辯稱,會生下二兒子是因爲當時人在卡拉OK店工作,喝醉之後被客人帶到摩鐵性侵,直到酒醒才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躺在牀上;小女兒則是在回家鄉照顧父親時,與父親朋友的兒子發生關係懷上

▲餘女辯稱二兒子不是因爲外遇所生,而是遭客人性侵,但最後遭法官打臉。

對此,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餘女雖然聲稱是遭客人灌醉性侵,但如果真的不是自願發生關係,應該於事發之後的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等到生完孩子犯行露餡後才說,可見這根本就是想推卸罪責,因此不採信這項說法。

至於第三名「小王」邱姓男子,經查證發現確有此人,法官表表示,餘女明知夫妻間應負忠實義務,卻先後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生下2男1女,不但嚴重破壞自己的家庭和諧,也讓這些無辜的孩子從小就沒有父愛心態太過自私,可譴責性也比一般的通姦罪犯還要高,於是依通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6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爲10個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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