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火車站電梯前「毛巾蓋鳥狂摩擦」嚇人 公然猥褻判拘30天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魏姓男子於屏東竹田火車站內的電梯入口處,公然朝電梯內的女乘客以毛巾覆蓋下體後用手狂擼,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魏姓男子於2023年10月2日晚上,在竹田車站第二月臺電梯口處,朝向已在電梯內之1名女乘客公然猥褻,女乘客報警處理,鐵路警察調閱車站監視錄影畫面後,將魏移送屏東地檢署。

法院審理認定,魏男明知車站月臺爲不特定人得共見聞之公共場域,仍爲逞一己私慾,故意以撫摸其生殖器之方式供他人觀覽,顯然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所爲實屬不該;惟念及其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考量其除前揭構成累犯之前案外,尚有其他妨害風化、妨害性自主之前科,素行不佳,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等判處拘役30天,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