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成本恐轉嫁承租者 政院試算:4戶以上加稅最多波及78萬戶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政院11日院會討論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精進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但囤房稅相關草案確定暫時不會推出。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囤房稅的定義類型化有難度,打擊炒房效果也恐有限,反而會轉嫁到承租者身上政府試算若4戶以上使用囤房稅,可能受到影響的承租戶達78萬戶之多,這就是殃及無辜。

▲爲避免殃及無辜,政院暫不推囤房稅。(圖/記者李毓康攝)

龔明鑫說,有經過相當的討論,房地合一稅針對的對象比較清楚,對於我們想要遏止的行爲比較集中,囤房稅還要地方政府配合,且可能殃及無辜;此外,城鄉之間的價格數量也有不均衡的狀況種種原因導致複雜度較高,因此第一波還是以房地合一稅做實施比較恰當。

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補充,臺灣城鄉差距南北價格差異存在,臺北可能1戶要上億,但在南部可能10間房子都沒有上億,且囤房的數量怎麼定義?有些是繼承來的、有些一個建物好幾個門牌,要算一個房子嗎?定義跟類型化是有些困難。

羅秉成接着說,囤房稅確實可能產生轉嫁效應,若訂定多少房子以上要加稅,比如4戶以上就開始加房屋稅率,以房東來講,可能就把增加的稅率轉給承租人。若是以超過4戶以上開始加課稅,現在可能受到影響的承租戶有78萬戶之多,這在韓國就有慘痛經驗,因此囤房稅要謹慎評估

「他的效益真的會打擊到炒房嗎?」羅秉成表示,檢視朝野各黨的版本,增加幅度約是每一年4到5000元左右,持有者會因爲增加這樣的幅度、一戶多幾千塊,迫使他把手上房屋出售?效果恐怕有限,所以囤房稅基於幾點考量暫不討論,「打炒房不打高空,打炒房要精準,因此先推出房地合一稅,精準打擊刻意、蓄意短進短出的操作」。

羅秉成強調,這個稅制設計公平合理,持有越久稅率越低,持有越短稅率越高,本來就有這個設計,只是將最高稅率45%拉長爲2年,更加抑制短期操作。

龔明鑫說,囤房稅最怕殃及無辜的人,這一年幾千元、每個月幾百元的成本轉嫁給租屋者,「如果房東的成本因爲課稅只增加2、300元,很可能要求每個月漲500,是非常有可能,這就是真正殃及無辜」。

羅秉成重申,囤房稅不只居家型的轉嫁效應,也有可能承租的店家也受影響,房東若藉口租金,也恐波及民生消費,以及像是預期效應,麪粉還沒漲價糕點就漲價,這都要避免。

蘇建榮則說,囤房定義怎麼定義很複雜,如果訂定高稅率會殃及無辜,特別是繼承持分、中南部到北部就業老家舊房子也是一屋,是否也要課徵囤房稅?實際情況很複雜。且根據美國和韓國經驗,囤房稅最後都反映在房租上,韓國推出20餘次打房措施房價未跌、房租也一直漲,如果實施結果是這樣,對剛畢業年輕人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