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未必能完全繼承父母房產 最好辦理公證遺囑
很多獨生子女都認爲,自己理所當然可以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其實未必。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遺囑,未將房產贈予子女。那麼在其去世後,房產(遺產)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其他親屬參與瓜分,無法令子女全額繼承。
父母去世 想辦過戶卻碰壁
張女士的父母先後去世,留下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房子。此房產一直登記在張女士父親名下,她現在想去過戶,但卻在公證處碰壁。
律師表示,這套房產是張女士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父親去世後,1/2房產歸母親,剩餘1/2房產屬父親遺產由母親、張女士和奶奶(爺爺先於父親去世)三人平分,母親因此共分得2/3房產,張女士和奶奶各分得1/6房產。奶奶過世後,屬於奶奶的1/6房產由張女士的父親四兄弟姐妹轉繼承,每人可分得1/24房產。因張女士大伯和父親先於奶奶過世,由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張女士因此再獲1/24房產……張女士母親現在過世,只有她一個繼承人(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親的財產全由張女士繼承,因此又獲2/3房產。綜上,張女士共獲得1/6+1/24+2/3=7/8的房產。
律師:最好辦理公證遺囑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法律諮詢服務中心張揚律師表示,根據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有兩種繼承方式,分別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那麼,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沒有遺囑,則會進入法定繼承。
按照法律,法定繼承關係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就意味着,一旦被繼承人死亡,如果生前並沒有遺囑,則他的房產會被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當被繼承人的父母也去世,部分遺產則會被其兄弟姐妹繼承。
除此以外,辦理繼承手續非常繁瑣,例如需要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等等,實際生活中因爲無法辦理證明文件導致繼承手續擱置、無法繼承的情況十分常見。因此,爲了讓子女更好地繼承自己的房產,最好是辦理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