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柯控馬泄密、馬模糊焦點,泄密違憲政體制官司不利
▲遭控教唆泄密,馬英九:柯建銘轉移焦點。(圖/記者楊佩琪攝)
文/董介白
3年前的馬王政爭,後續導致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泄密遭判刑定讞,衍生的違法監聽國會,特偵組遭裁撤熄燈,民意對國民黨的諸多不滿最後讓蔡政府上臺;身爲當年被指是司法關說案主角的柯建銘,爲此自訴馬英九教唆泄密罪,馬做無罪抗辯,將策略拉昇到臺灣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以被害人身分自況,指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反而遭殃,乍聽之下,似也言之成理,但一碼歸一碼,在個案上,馬有無泄密事涉憲政體制的違反,也牽扯法院對泄密事實的認定,官司發展對馬相當不利。
馬王政爭之所以會引爆,建立在馬、黃動機的徇私,以及見獵心喜的心態,在黃世銘帶領下的特偵組,3年前發給記者的採訪通知叫「切勿錯過」即可見一斑;幾年過去了,被媒體吹捧成鐵漢的黃世銘,成了泄密罪被判1年3月徒刑確定的前科犯,又因違法監聽當時的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及其女兒電話,民事求償部分,遭法院判決須賠償林秀濤30萬元作爲精神損害賠償金。
特偵組從今年一月起裁撤,也是黃世銘種下違法國會監聽的果,新政府上臺後,清算馬英九的聲音就沒斷過,但重點是,臺灣社會還容得下羅織入罪嗎?
在司法國是會議分組討論啓動之際,馬英九昨天庭審後委屈的對媒體講出維護司法者遭殃的反話,指關說司法的妨害司法公正罪竟沒能納入改革議程討論,但實情是,在國是會議五個分組的討論議題清單中,避免媒體不當報導或輿論公審現象的子題中,就清楚載明「妨害司法公正罪的評估」,很顯然的,馬率爾脫口,不認真。
▲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官司發展對馬相當不利。(圖/記者季相儒攝)
馬英九所謂關說司法者沒事部分,本須建立有底有無關說這個法院認定的事實前提,有無關說是馬或黃世銘說的算嗎?如果不是,先置入的關說司法這個前提就已不存在,林秀濤檢察官及其女兒,分別被黃世銘的特偵組違法監聽30天和53天,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因此翻修,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因此下臺後,氣憤難平迄今,當時的高檢署檢察署陳守煌,後在最高檢檢察官任內,放棄擔任最高檢署的主任檢察官的機會,退休轉任律師。
這是馬片面的講法,未見曾勇夫、陳守煌及林秀濤等人的講法,在公平的法院中,除了馬指曾等接受柯建銘關說外,被指涉的人,沒人承認有被關說,也欠缺事實足認有關說。
在司法關說這件事上,林秀濤在高檢辦理柯建銘被法院判決無罪案,確實有調卷及閱卷,林檢本於她個人在法律上的確信,認同法院的指摘後決定不上訴,最後決定不上訴,難道一定是聯結柯司法關說的必然結果嗎?緃使有,在法律程上目前僅止於是馬的推論,不該讓被指關說者講講話嗎?
本案凸顯出檢方爲求自保,不願承擔責任的爲上訴而上訴,這也正是司法改革應該正視的重點之一,檢方起訴之後,如果起訴存有冤屈,被告爲了追求無罪判決,流浪法庭的痛苦誰來清償與承受,好不容易獲得無罪判決,檢察官只要一紙上訴狀,又不知要在法院裡徘徊多久,過程中的煎熬,試問如果被上訴的被告是檢察官的親人,還上訴嗎?
司改中,司法官的退場機制建立是人民關注的重點,現制中,要檢察官、法官退場,除了司法官本身涉及風紀案件或貪瀆纔有可能被出場外,司法官的裁判品質好壞?起訴獲判無罪的維持率如何?都只反應在年終的考績而已,國人關注的司法官退場,應從最起碼的不肖司法官才退場,移動到是否已經不適任的司法官上,例如起訴獲判無罪的比率偏高,可考量成爲退場的量化指標等等,如此司法改革人民鐵定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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