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詐貸案 女帳房虛設錢莊坑老闆 求刑25年
臺北地檢署偵辦牙材商鼎興貿易詐貸37億元案,日前起訴負責人何宗英並求刑20年。但檢方查出,鼎興大帳房江美玉不僅協助何詐貸,還與胞妹江美蘭虛設虛擬地下錢莊放款給鼎興,收取年息720%重利,掏空鼎興2億,21日依違反《銀行法》、詐欺、背信等罪起訴江氏姊妹,並對江美玉求刑25年。
檢方痛批,江美玉虛擬債權人放高利貸予鼎興集團,使鼎興深陷財務黑洞,再夥同何宗英向銀行詐貸,獲利上億,讓澳洲的兒女衣食無虞,卻債留公司讓鼎興財務惡化終至倒閉,犯後毫無悔意,因此求處重刑。
起訴指出,江美玉原任鼎興財務主管,深獲何宗英信賴。江美玉見鼎興資本雄厚而起貪念,2008年起與胞妹虛擬「金馬企業」等地下錢莊金主名義,並在何宗英不知情情況下,擅自決定以年息720%向虛擬錢莊借款。
江美玉安排兒女、媳婦等人帳戶充作地下金主帳戶放款予鼎興,更以「調整TIN前期損益」科目虛增債權,讓鼎興財務日益惡化,江再主導以鼎興名義詐貸,掏空高達2億976萬。
江美玉以親友名義購買高額保險洗錢,並將犯罪所得匯往子女在澳洲開立的銀行帳戶。
今年7月,鼎興跳票,江美玉隨即走避澳洲,因居留期限到期,10月被迫回臺灣遭逮捕羈押至今。
檢調爲防江美玉脫產,查扣江美玉、江美蘭、江美玉子媳銀行帳戶、北市房產等總值逾1億6000萬,檢調另將透過司法互助管道,查扣江家人在澳洲的不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