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恆大?又一知名開發商或將面臨清盤,你買了他們的房了嗎?

4月5日,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對世茂集團的清盤呈請,涉及財務義務金額約爲15.795億港元。那麼,世茂集團被提出清盤呈請,意味着什麼呢?他的結局是否會和恆大一樣呢?

在香港,當一家公司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者被認爲是財務上不可持續的時,債權人、公司股東或公司本身可以向法院申請清盤令。

清盤分爲自願清盤和強制性清盤。自願清盤是指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願清盤,可能是因爲公司已經完成了其成立的目的,或者股東希望結束公司的運營。強制性清盤通常是債權人通過向法院提出申請來啓動的,尤其是在公司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而世茂集團的清盤呈請則是後者,需要法院在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後,決定是否發出清盤令。

雖然法院最終未必會發出清盤令,但是此次清盤呈請可能會對世茂的企業經營、信譽和資金鍊等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首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世茂的企業信譽,會降低投資者和合作夥伴的信心,進而可能會影響公司的融資能力和業務合作。其次,可能會增加債務重組的難度。在眼下這種資金比較緊張的時候,提前清盤呈請可能會增加世茂債務重組的難度,可能會需要更多的時間和資源來協調各方利益。最後,還可能會大大增加世茂的資金鍊壓力,因爲當被一些債權人提出清盤呈請的時候,可能會增加其他債權人的緊迫感和危機感。

不過,買了世茂相關樓盤的購房人不必過於擔心,雖然世茂集團項下有很多的項目,但是這些項目往往是掛在集團下面的項目公司名下,而這些公司也是相對獨立的。所以雖然可能會有影響,但是這種影響是相對間接的。尤其是入圍白名單的項目,在保交樓的大背景下,在白名單的加持下,影響相對會減弱不少。但是,對於這些尚未交付的房產項目而言,畢竟還是屬於世茂集團旗下,整體上或多或少還是可能會受到一定的不利影響,比如內部管理上,資金流上等等。

世茂的結局會是如何?會不會成爲下一個恆大?這些仍是未知的。但是我們購房人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房企如何,我們的房款已經交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覆》,我們購房人是具備相應的優先權的,無論發生怎樣的變故,都不要放棄行使自己的權利。